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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ENTER POWER TECH.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Nov 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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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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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33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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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12 月12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 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 月12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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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12 月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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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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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 栋B 座7 楼9-12 室雄韬股份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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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8)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8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5 年11 月27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
2、上述提案1、提案2.01、2.02 需要以特殊决议审议通过,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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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25 年11 月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
-
议通过。
4、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 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 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5 年 12 月 11 日 16:30 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 7 栋 B 座 7 楼 9-12 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信函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 年12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 7 栋 B 座 7 楼 9-12 室雄韬股份证券 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 7 栋 B 座 7 楼 9-12 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120。
-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
-
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1 月27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12 月12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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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2 月12 日9:15 至2025 年12 月12 日
-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 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
√ | |||
| 2.00 | 《关于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制 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 议案》 |
√ | |||
| 2.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的议案》 |
√ | |||
| 2.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议案》 |
√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 法>的议案》 |
√ | |||
| 2.07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
√ | |||
| 2.08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 度>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 |
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 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