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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8

Feb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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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18-010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 年02 月06 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公司现完成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 (一)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 (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 年02 月06 日;

  • (三)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46 元/股;

(四)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86 人,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8.3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125,200,000.00 股的 3.4209%。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姓名 职务
刘炜 董事、总经理 200,000 4.6696% 0.1597%
陈丹华 董事、副总经理 250,000 5.8370% 0.1997%
方吉鑫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300,000 7.0044% 0.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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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 财务总监 300,000 7.0044% 0.2396%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82 人)
3,233,000 75.4845% 2.5823%
合计 4,283,000 100.0000% 3.4209%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 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激 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六)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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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为未扣除本次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2、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本计划 有效期内的各年度,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所有激励对 象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 考核结果对应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A B C D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锁比例 100% 100% 80% 0%

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A - C 档,则激励对象可按比例解锁当 期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D(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 股票当期应解锁份额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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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与公司2017 年02 月07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调整后)》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 年02 月07 日出具了《深圳市 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029 号),审 验了公司截至2018 年02 月06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截至2018 年02 月06 日止,智动力己收到郑人豪等86 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 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4,283,000.00 元(大写:肆佰贰拾捌万叁仟元 整)。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出资49,083,180.00 元,其中: 增加股本 4,283,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44,800,18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智动力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200,000.00 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 年8 月1 日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47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 年2 月6 日止,变更后的 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29,483,000.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129,483,000.00 元。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 年02 月06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期为 2018 年03 月06 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变更前 变更前 本次增加额 变更后 变更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1、首发前限售股 93,900,000.00
75.00
93,900,000.00
72.52
2、股权激励限售
4,283,000.00
4,283,000.00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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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流通股份 31,300,000.00
25.00
31,300,000.00
24.17
合计 125,200,000.00
100.00

4,283,000.00

129,483,000.00

100.00

六、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29,483,000 股摊薄计算,2016 年 度每股收益为0.45 元/股。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125,200,000.00 股 增加至129,483,000.0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本次授予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吴加维、陈奕纯,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72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吴加维、陈奕纯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更为42.9044%,本次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 个月没 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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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0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