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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7

Nov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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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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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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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 效的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 酬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制订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审查其履行职责 情况并进行年度考评。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制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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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其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缴交。

第七条 基本薪酬是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 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平均发放。

第八条 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考核期经营 情况相挂钩,每半年度根据当期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第九条 公司董事或监事兼任公司高管时,薪酬方案上限以上述两条上限的 较高者确定。

第十条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办理,如另行规定的按另行规定办 理,其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其基本薪酬中代扣代缴,应由公司承担 的部分由公司支付。

第十二条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法律法 规禁止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减少或不予发放其绩效薪 酬。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 同行业薪酬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作 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2) 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 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3) 公司经营状况;

  • (4) 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其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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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调整或修订,从其 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负责制定,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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