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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Ma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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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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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人现将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八次,股东大会四次,本人出席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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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亲自出席次数 | |||||
| 郭新梅 | 8 | 8 | 0 | 0 | 否 |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4 |
二、 会议表决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委托出 席和缺席情况。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进行会 议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在董事会上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 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本人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 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1年1月2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关于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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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4月1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 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8月1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就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就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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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年10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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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11月2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 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 名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讨论并审议了公司各项定期报告、公司审计部工作总 结及计划、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同时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的作用。
五、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核查与监 督,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按要求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 审核,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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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 的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 东权益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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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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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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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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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本人在2021年度勤勉尽责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2年,本人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慎 认真地完成独立董事各项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新梅 2022 年3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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