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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0

Mar 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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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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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 席的议案》。

3、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4、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子公司申请融资额 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6、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延长向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7、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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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 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全过程 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有违 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损 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 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19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 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 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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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 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 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并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及股东进行了 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的原则,有关协议 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对外投资及其进展情况,信息真实准确,程序合法合 规。公司在对外投资决策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及交易条件,对外投资 事项对于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起到了积极作用,未发现存在内幕交 易以及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 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 的相关规章制度,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 披露等环节所有知情人名单和知悉内幕信息的具体情况,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 严格保密,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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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的 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 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 的形象。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03 月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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