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ending…
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Nov 29, 2021
55665_rns_2021-11-29_1119c32e-3f58-40f0-b5f8-d43d15435172.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 关议案,拟将《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做如下修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 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十六)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 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 关联交易事项; (十七)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 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 第四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一)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
第四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一)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 |
|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 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 过。 |
(七)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担保。 (八) 法律法规或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 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 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前述第(一)项、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可以豁免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 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 过。 |
|---|---|
|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 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 公司除外)、购买或出售资产、租入或租出资产、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 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和放弃权利(含放弃 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事项达到下 列标准之一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 |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 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 值计算。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 获得债务减免等,可免于按照前款的规定履行股 东大会审议程序。 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条第一款第(三)项或 者第(五)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 |
| 值计算。 | 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 元的,可免于按照前述 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出售资产(不 含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 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 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 助(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 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租入或租出资 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 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 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 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除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本章程或相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事项外,公司进行前款规定的同一 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 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的规定。已经按照 本条履行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但资助对象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 子公司除外。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 超过70%;(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 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三)深圳证券交 |
|---|---|
| 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不得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 助。 |
|
|---|---|
|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 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 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 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 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 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七)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 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
|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权限和程序如下: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 监事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 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 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权限和程序如下: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时, 应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及以上监事(指非 职工代表监事)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 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 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3名。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5-7 名董事组成,董事 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
|---|---|
|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 子公司除外)、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 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 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 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 许可协议和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 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必须经董事会审议: ……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 值计算。 未达到以上标准之一的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审议。 |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 子公司除外)、购买或出售资产、租入或租出资产、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 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和放弃权利(含放弃 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事项达到 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 ……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 值计算。 未达到以上标准之一的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总 经理审议。 上述交易事项,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章 程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应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第一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 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 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章程规定可 |
第一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 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 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章程规定可 |
| 由董事会审议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本章程规定上述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董 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以上 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可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 议。 |
由董事会审议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本章程规定上述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董 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以上 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可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 议。 |
|---|---|
|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对《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修改章程的议案后生效。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49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1 年 11 月 30 日
More from 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6
Jun 2
Regulatory Filings
2026
May 21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6
May 21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6
May 7
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2025
Dec 26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5
Dec 2
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2025
Nov 21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5
Nov 17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5
Nov 4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Oct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