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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Nov 1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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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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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动力”“上市公司”或“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 智动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 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944 号)。公司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1,327,440 股,发行价格为 17.59 元/股。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8,749,669.6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9,763,393.5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8,986,276.0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I10721 号)。
二、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 1 |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 36,598.63 | 11,774.59 |
| 1-1 | 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4,698.63 | 11,638.70 |
| 1-2 | 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1,900.00 | 135.89 |
| 2 | 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 | 10,000.00 | 2,346.86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
| 3 | 收购阿特斯49.00%股权项目 | 24,300.00 | 23,305.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 | 35,000.00 |
| 合计 | 105,898.63 | 72,426.45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
| 1 |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 设项目 |
- | - |
| 1-1 | 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2024年1月1日 |
| 1-2 | 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4年6月30日 |
| 2 | 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 地改建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2024年1月1日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因国内外新冠疫情反复,为配合新冠疫情防 控政策,公司人员流动、物流运输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厂房建设、设备引进等 工作进度不及预期,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 成建设。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 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 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会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 境变化,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 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 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阳 史松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