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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y 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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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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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重组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涉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资料,听取相关说明,基 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阿特 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的少数股权,交易对方周桂克拟以其持 有的阿特斯 49.00%股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前,周桂克系公 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斯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按照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周桂克将持有上市公司 5.28%的股份,根据《上 市规则》,周桂克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与周桂克签署本次交易之《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 周桂克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与周桂克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涉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对该等报告书的相关内 容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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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有利 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方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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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涉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新梅 柯东洲 杨 文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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