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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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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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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17-013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 年7 月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 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1 号),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0.00 万股,发行价格9.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93,907,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8,907,000 元后的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245,00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 年8 月1 日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647 号《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0 万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拟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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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 资(万元) |
拟投入 募集资金 (万元) |
建设期 | 实施 主体 |
项目备案情况 |
|---|---|---|---|---|---|---|
| 1 | 消费电子产品功 能性器件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
60,003.52 | 22,500.00 | 2 年 | 惠州智 动力 |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 目备案证(141326405000377)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
6,667.37 | 2,000.00 | 1 年 | 惠州智 动力 |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 目备案证(141326415400378) |
| 合计 | 66,670.89 | 24,500.00 | - | - | - |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 序号 | 开户行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金额 (万元) |
拟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金额 (万元) |
|---|---|---|---|---|
| 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车公庙支行 |
消费电子产品功能 性器件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
22,500.00 | 5000 |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 支行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00.00 | 0 |
| 合计 | 24,500.00 | 5000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缓解公司业务增长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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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 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效 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 年8 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 补 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监事会意见
2017 年8 月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经营需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事项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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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 出,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含 5,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人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人,就此事项发表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运行的情况。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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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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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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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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