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16, 2017

55665_rns_2017-07-16_40cbe137-6a66-4f97-973a-ec6abc5dd38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 picture [338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1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 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 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2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邵立忠先生: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执行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保荐 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通过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FA)二级考 试。2003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任职于泰阳证券;2007 年加入国信证券,先后主持完成永安药业、佳隆股份、长方照明、 顾地科技、胜宏科技、柏堡龙等首发项目和长方照明再融资项目。 欧阳志华先生: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总监,工学硕士,保荐代表人。 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任职于海通证券,先后参与或 负责过中原特钢、西仪股份、国电清新等首发项目和华北制药、 鼎盛天公等再融资项目;2010年加入国信证券,参与或负责完成 顾地科技、飞天诚信、台城制药、博敏电子等首发项目和台城制 药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

王攀先生: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经理,经济学硕士,通过保荐代表 人胜任能力考试。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 胜宏科技、博敏电子等首发项目,长方照明、柏堡龙等再融资项

3

目和长方照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2、项目组其他成员

郑琨先生: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总监,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 人。200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佳隆股份、顾 地科技、腾邦国际、维尔利、长方照明、柏堡龙、博敏电子等首 发项目和台城制药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孙守恒先生: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经理,经济学硕士,通过保荐代表 人胜任能力考试。2014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 胜宏科技、博敏电子等首发项目。

郭振国先生: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总监,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 人。200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腾邦国际、胜 宏科技、博敏电子等首发项目,长方照明再融资项目和长方照明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王立立女士: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经理,经济学硕士。2007年开始从 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完成嘉应制药、天威视讯、永安药业、 任子行、胜宏科技等首发项目。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公司名称: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智动力”或“发行人”)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田心社区金田路352 号

成立时间:2004年7月26日(有限公司) 2013年2月8日 (整体变更)

联系电话:0755-28318115

经营范围:胶粘制品、不干胶、绝缘材料、散热材料、电子 产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电子电气材料、精密组件、光电器 件、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生产和销售(以上均不含限制性项目); 普通货运(凭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在开业或者使用前经审批的,取得有关审批文件后方可 经营)。

本次证券发行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的关联情况说明

1、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 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

5

  •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

  • 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的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 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国信证券内部审核程序

国信证券内核小组依据国信证券内核工作程序对智动力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申请文件实施了内核,主要 工作程序包括:

(1)智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申请文 件由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推荐意见后报项目组所在部门进行内 部核查。部门负责人组织对项目进行评议,并提出修改意见;2014 年8月22日,项目组修改完善申报文件完毕、并经部门负责人同 意后提交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内核办公室进行审核。

(2)投资银行事业部审核人员、风险监管总部审核人员分 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提出审核反馈意 见。项目人员对投资银行事业部、风险监管总部提出的审核反馈 意见进行答复、解释、修改,项目人员的反馈经认可后,内核办 公室将申报材料、内核会议材料提交内核小组审核,并送达内核

6

小组会议通知。

(3)证券发行内核小组以内核小组会议形式工作。与会内 核小组成员就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了审核,查阅了有 关问题的说明及证明资料,听取项目组的解释,并形成初步意见。

(4)内核小组会议形成的初步意见,经内核办公室整理后 交项目组进行答复、解释及修订。申请文件修订完毕并由风险监 管总部复核后,随内核小组结论意见提请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进 行评审。

2、国信证券内部审核意见

2014年9月16日,国信证券召开内核小组会议审议了智动力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内核小组经表决,同意在项目组落实内核小组意见后提交国 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向中国证监会推荐。

2014年9月16日,国信证券对智动力首发项目重要事项的尽 职调查情况进行了问核,同意项目组落实问核意见后,向中国证 监会上报问核表。

二、保荐机构承诺

(一)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 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 荐书。

7

(二)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 承诺如下: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 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 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 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 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 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如国信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信 证券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 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国信证券将本着积

8

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 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 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 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9、因国信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10、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三、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经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认为深圳市智动 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履行了法律规定的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通知中规定的条 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向 中国证监会保荐智动力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经智动力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二次和三次会议,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

9

《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1、智动力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智动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智动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 大违法行为;

4、智动力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1)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前身为深圳市智动力 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动力有限”),2013 年1 月20 日,智动力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 案,全体股东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2013 年2 月8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44030710386786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依法设立,不 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系有效存 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系从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 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 年7 月26 日,

10

持续经营时间从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已在3 年以上。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 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 依据)均为正数且累计为10,304.37 万元,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

(3)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一期 末的净资产为33,391.14 万元,不少于2,000 万元,且不存在未 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 万元。

2、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 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 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器 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发行人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营业务一直为消 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 人最近两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近两年发行

11

人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吴加维和陈奕纯夫妇,未发生变化。 5、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 权属纠纷。

6、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 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了发行人与股东之 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能够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 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7、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 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 由申报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 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 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申报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

12

制鉴证报告。

9、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经本保 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 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 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0、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 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 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五)发行人财务报告专项检查落实情况

本保荐机构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 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和

13

《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 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号)等文件的要求,重点 关注了可能造成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12个重点事项,核查了发 行人主要财务指标是否存在重大异常,走访了相关政府部门、银 行,走访、函证了重要客户及供应商,以印证发行人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

根据发行人承诺,并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不存在 可能造成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12个重点事项,主要财务指标不 存在重大异常,财务信息真实。

(六)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 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生 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 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可 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七)发行人的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

1、发行人的主要风险

  • (1)业绩下滑风险

2014 年-2016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0,766.23 万元、 55,059.70 万元和66,186.8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935.53 万 元、4,634.66 万元和5,749.77 万元。发行人2015 年的净利润

14

下降,主要受产品毛利率下降影响;2016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 入和净利润较2015 年分别增长20.21%、24.06%。若未来消费电 子功能性器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且发行人不能有效提升产品竞 争力,扩大销售规模及提高产品毛利率,发行人面临经营业绩下 滑的风险。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下游消费电子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消费电子品牌商通过 降低采购价格等方式加强成本控制,也降低了消费电子代工商、 组件及元器件生产商的毛利率。同时,同行业企业的竞争也加剧 了发行人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压力。2014 年-2016 年,发行人各期 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56%、23.71%和23.52%,毛利率下 降。如未来发行人不能根据客户需求推出新产品或者降低生产成 本,下游市场激烈的竞争可能会使客户进一步压缩发行人的利润 率水平,将对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 行人存在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3)产品及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专业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4 年-2016 年,手机功能性器件收入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95.50%、97.28%和98.57%,占比较高;发行人 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9.82%、80.68% 和93.00%,第一大客户三星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5

25.45%、44.97%和70.51%,客户集中度较高。面对以手机功能 性器件为主的产品结构及三星销售占比较高的情况,发行人将不 断开拓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其他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的市场 及其他客户。若手机市场增速放缓或萎缩,且平板电脑、可穿戴 设备等功能性器件市场或新客户的开拓未达预期,发行人主要客 户的市场份额下降、对产品的需求减少、向上游功能性器件领域 延伸,或者主要客户减少甚至取消与发行人的合作,发行人可能 面临产品及客户集中度较高引致的经营业绩增速放缓或下滑、甚 至亏损的风险。

(4)行业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下游客户为消费电子及其组件的生产商,受消费电子行业发展的 影响较大。根据IDC 的统计数据,2014 年-2016 年,智能手机、 平板电脑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5.53%、-12.58%。根据 statista 的统计数据,2014 年-2016 年,全球智能手机产品的 平均价格分别为310 美元、305 美元和283 美元,产品均价下降, 下游智能手机价格的下降将进一步压缩上游消费电子功能性器 件生产商的利润空间。若未来消费电子行业的景气程度降低,消 费电子功能性器件需求的增长速度下降以及消费电子功能性器 件整体利润率下降,将导致发行人可能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5)市场竞争风险

16

依托三星、苹果、联想、小米、华为等品牌消费电子生产商,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行业已形成一批竞争实力较强的生产厂商。 随着生产技术的日益成熟、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市场需求的增 长,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厂商,包括发行人客户以及其他具有相关 设备和类似生产经验企业进入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领域。若未来 下游市场的需求增速放缓或下降,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新进入 的竞争对手可能通过压低价格等方式与发行人开展竞争,现有的 竞争对手也可能会采取降价的方式来维持市场份额,可能导致发 行人产品价格、市场份额等下降,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6)宏观经济风险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的景气程度相 关。近年来,全球经济受到2008 年金融危机、2012 年欧债危机 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一定的波动。由于全球经济的影响因素日趋 复杂、多变,全球经济的发展具有众多不确定因素。全球消费电 子市场规模从2014 年开始进入了平稳发展阶段,市场规模出现 小幅度下降。根据美国消费技术协会的数据显示,2013 年-2015 年全球消费电子支出分别为10,450 亿美元、10,400 亿美元和 9,550 亿美元,2016 年全球消费电子支出预计为9,500 亿美元, 同比下降0.5%。若未来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或下降,导致消费电 子产品功能性器件市场规模进一步下降,发行人可能出现业绩下 滑的风险。

17

(7)主要客户经营调整的风险

2014 年-2016 年,发行人对主要客户三星的销售收入合计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5.45%、44.97%和70.51%,占比较高。 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发行人客户三星、 东莞捷荣等相继在越南设立生产基地,其他消费电子及组件厂商 也计划在越南设厂。为了进一步紧跟市场需求,更快更好地为客 户服务及开拓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发行人在越南设立生产基 地。若未来发行人主要客户将其生产基地迁移至东南亚等其他地 区,而发行人不能及时跟进为主要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或新客户开拓未达预期,发行人可能面临由于主要客户经营调整 引致的经营业绩增速放缓、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8)租赁厂房的风险

①智动力及智和轩租赁厂房的风险

发行人及子公司智和轩向深圳市坪山田心股份合作公司租 赁厂房的面积分别为7,340 平方米、300 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20 年6 月30 日。上述房产由于历史原因,未取得房产证等相关证 书。尽管发行人可以租赁到类似房产,若上述租赁房产在租赁期 间被强制拆迁,仍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013 年11 月,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土地管理中心及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出具《证明》,发 行人及子公司租赁房产是属于深圳市两规(两规指《深圳经济特

18

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 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规定在相关部门办理登 — 记的建筑物(普查编号:801-1201-00018-B 801-1201-00024-B),目前未被列入征地拆迁范围。

2013 年12 月,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出 具了《关于田心社区金田路相关地块核查情况的函》(深规土坪 函[2013]987 号),该地块全部未见征转地记录,全部位于 G13317-65 号及2006-60D-002 号方案非农建设用地范围内,未 涉及国有已出让地,未纳入近期年度招拍挂出让计划。

2017 年3 月,深圳市坪山区土地整备局及坪山区石井街道 办事处出具《证明》,发行人及子公司租赁房产是属于深圳市两 规的规定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的建筑物,目前未被列入征地拆迁 范围。

2017 年3 月,房产出租方深圳市坪山田心股份合作公司向 发行人出具了《声明与承诺》,确认在上述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对 上述房屋进行拆迁,并承诺:在上述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因政府 原因导致的租赁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其无法继续履行上述 租赁合同,其将及时提前予以通知,并给予承租方合理的搬迁时 间,承担承租方因搬迁受到的相应损失,租赁合同期满后发行人 有权依照市场价格享有优先承租权。

②东莞智动力租赁厂房的风险

19

2015 年12 月,东莞智动力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东莞智维租 赁房产21,352 平方米,其中厂房10,550 平方米,其他为办公楼 与宿舍,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租赁期限为2015 年12 月1 日至 2025 年11 月30 日,每月的租金为34.16 万元,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东莞智动力已投入上述租赁房产的装 修费用1,998.77 万元,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4 年进行摊销, 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为1,593.97 万元。上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 等相关权属证书,若上述租赁房产在租赁期间被强制拆迁,尚未 摊销完毕的装修费用将会全部损失,也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

2016 年1 月,东莞市凤岗镇规划管理所出具证明,东莞智 动力租赁房产所处地块符合《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北片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该地块未纳入《东莞 市凤岗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15-2020)》改造范围。

2016 年2 月,东莞市凤岗镇政府出具证明,由于历史原因 东莞智维暂未取得上述土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 证,但东莞智维拥有和使用上述土地、房屋不存在争议,东莞智 动力承租东莞智维上述部分房屋不存在任何障碍,镇政府相关部 门未发出过要求回收上述土地或拆除相关房屋的文件。针对上述 土地和房屋,镇政府在未来五年内没有改变其用途或拆除的计 划,也没有将其列入政府拆迁规划。

20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加维和陈奕纯出具《补偿承诺函》,承 诺:若上述租赁房产在租赁有效期内被强制拆迁或产生纠纷无法 继续租用,本人将自愿承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智和轩、东莞智动 力因搬迁受到的一切损失。

(9)境外投资风险

由于国际经营环境及管理的复杂性,发行人面临境外投资带 来的政治、法律、管理和战略决策等风险,可能导致发行人境外 投资亏损或失败,影响发行人业绩。

2014 年10 月29 日,香港智动力出资设立了智动力投资, 并根据下游行业的发展,通过智动力投资在越南建立生产基地, 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①社会治安风险

2014 年5 月越南曾发生针对外国投资者和企业的打砸抢烧 严重暴力事件,造成了严重损失,未来仍不能排除类似事件的发 生,若发生类似打砸抢烧暴力事件,将对越南智动力的资产安全、 员工人身安全、生产经营等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影响发行人的 经营业绩。

②市场开拓风险

三星、东莞捷荣等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以及华为等知名消费电 子品牌商在越南建立了生产基地,若发行人不能获得上述公司越 南生产基地的订单,以及开拓其他客户,将面临越南生产基地产

21

能不能消化的风险。

(10)税收优惠变动的风险

2013 年10 月,发行人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 2016 年11 月,发行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根 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 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深圳市坪山新区国 家税务局于2014 年2 月27 日出具的《税收优惠登记备案通知书》 (深国税坪减免备案[2014]5 号),发行人2013年1月1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减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深圳市 国家税务局于2017 年2 月20 日出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 案表》回执,发行人自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减 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国家产业政策或税收政策 未来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未来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将 对发行人的盈利表现造成一定影响。

(11)产品质量风险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对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要求 高,对功能性器件生产商在原材料采购和制造加工工艺方面也提 出了较高要求。大多数下游消费电子产品及组件生产企业都建立 了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不仅要求供应商有优良的产品品质,还 需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丰富的行 业经验和良好的市场声誉。发行人通过了ISO9001:2008、

22

ISO/TS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2004 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建立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但仍不能排除未来出 现重大质量问题从而导致客户要求赔付、产品美誉度降低、市场 份额下降的风险。

(12)原材料价格波动及采购集中风险 ①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产品的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 高。由于发行人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若原材料价格持 续上升,发行人不能相应提高产品价格转嫁成本,将降低发行人 的盈利能力。

②原材料采购集中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系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的生产商,该等 客户对产品品质控制严格,通常会指定功能性器件的主要原材料 型号,相应限制了发行人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范围,导致了发行 人供应商相对集中。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占原材料 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5.32%、55.76%和53.98%,供应商集中 度较高,存在原材料采购集中的风险。

(13)发行人快速发展引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资产、业务及人员等规模 将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发行人在战略规划、组织结构、内部控制、

23

运营和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若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根据 行业及发行人业务发展情况,制定合理的公司战略,并适时调整 和优化管理体系,将可能影响发行人的长远发展,存在一定的管 理风险。

(14)人力资源流失及短缺风险

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和技术创新离不开在生产过程中积累起 来的核心技术及掌握这些技术的科研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 一方面,随着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行业的发展,该领域高素 质人才的争夺日益激烈,发行人面临人力资源机制不能有效稳定 和吸引人才的风险,科研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的流失将会对 发行人的正常生产和持续发展造成较大影响;另一方面,随着我 国制造业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人力成本进一步提高, 中低端的制造业工人也逐步进入了短缺的状态,发行人面临着招 收不到足够熟练工人的风险。

(15)技术风险

消费电子日益轻薄化,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对功能性器 件生产商的科研实力、新产品开发及生产工艺水平要求越来越 高。发行人一直重视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5.35%、5.00%和4.78%。若发行人未来研发投入 不足、研发项目未达预期效果或者研发激励机制不能进一步优 化,使发行人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能力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24

或者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使发行人丧失技术优势,在未来市场 竞争中处于劣势。

(16)技术失密风险

经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发行人在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领域取 得了一批专利及专有技术。为防止发行人的技术失密,发行人采 取了对新产品、新技术申请专利保护、签订技术保密协议等多种 措施。同时,发行人大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均持有 发行人股份,有利于发行人技术的保密工作。虽然发行人采取了 以上措施,但仍无法完全避免技术失密从而给发行人的发展带来 不利影响的风险。

(17)不能持续快速响应客户的风险

消费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快,客户对发行人的快速响应 能力要求高。若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种类及型号不断 增加,而发行人的研发和生产能力不能及时得到提升,存在不能 持续快速响应客户的风险。

  • (18)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2,088.24 万 元、14,701.84 万元和8,938.2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42.49%、42.30%和28.80%,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随着发行人 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仍可能会增加。若发行人主要客 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

25

甚至无法收回,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9)汇率风险

发行人的原材料进口及产品出口以美元结算为主。报告期各 期,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失分别为34.21 万元、357.80 万元和-58.24 万元,占发行人净利润的比重较小。随着发行人 业务的发展,若发行人的进出口额进一步增加,且未来人民币兑 美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发行人可能面临汇兑损失进一步增加的 风险。

(20)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发行人总股本为9,390 万股,吴加维和陈奕纯共同持有发行 人5,555.4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9.16%,系发行人的实际控 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吴加维和陈奕纯仍然处于控股地位。若 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发行人发展战 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关联交易等重大事宜实施影响, 从而影响发行人决策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 他股东的利益。

(2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分别为28.66%、18.47%和18.28%;2014 年、2015 年和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64 元/股、0.50 元/ 股和0.60 元/股。本次发行成功后,发行人净资产和股份数量将

26

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 期,且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时间差,发 行人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2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①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投资于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项目达产后,发行人将新增40 亿片/年消费电子功能 性器件的产能。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技术, 并结合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的,面临着未来宏观政策及市场 环境变化、市场拓展能力不足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导 致产能消化不足的风险。

②折旧与摊销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成后,发行人每年 将新增折旧与摊销3,397.56 万元。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 后,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未达预期,则存在固定资产折 旧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资金投入大,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管理不善、发生意外等情况,并且 技术与设备、操作人员与设备在项目投产后还需要一段磨合期, 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可能达不到设计水平,该项目存在达不到预

27

期收益的风险。

(23)成长性风险

发行人在未来发展中将面临成长性风险。保荐机构出具的 《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系基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内部环境 和外部环境审慎核查后,通过分析发行人的历史成长性和现有发 展状况作出的判断。发行人未来的成长受宏观经济、行业前景、 竞争状况、行业地位、业务模式、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产 品质量及市场前景、营销能力等因素综合影响。如上述因素出现 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发行 人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性。

(24)不可抗力风险

在生产经营当中,发行人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应急预案。若发 生洪水、地震、火灾等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对发行人的 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从而影响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

2、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功能性器件作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 子产品的重要电子元器件,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 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规模的扩大,以及消费电子产品朝轻薄 化、功能多样化方向发展,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的需求将会 不断增长。据IDC 统计及预测,2014 年至2016 年,智能手机全

28

球出货量分别为13.00 亿台、14.33 亿台和14.45 亿台,预计2020 年将增长至17.10 亿台;根据IDC 数据显示,2015 年可穿戴设 备的全球出货量超过7,810 万件,较2014 年增长171.6%,预计 2016 年的出货量会达到1.02 亿件,到2020 年,可穿戴设备的 全球出货量将达到2.14 亿件,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30%。我 国作为世界电子产品的制造中心,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行业仍将 保持较快增长。

发行人竞争优势明显,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不断提升;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严密、充分的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实施后,发行人将进一步提升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附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荐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代表人的 专项授权书》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成长性的专项意见》。

(以下无正文)

29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 页】 项目协办人: 王 攀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邵立忠 欧阳志华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曾 信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胡华勇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0

附件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荐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保荐代表人的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指定邵立忠、欧阳志华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

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保荐代表人:

邵立忠 欧阳志华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1-7-31

附件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智动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通过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现就发行人成 长性进行说明,并出具关于发行人成长性的专项意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手机等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功 能性器件的设计、生产、检测等全方位服务。公司产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可穿 戴设备、影音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应用品牌包括三星、华为、小米、联想、 HTC、OPPO 等知名手机及其他消费电子品牌。

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于 2005 年通过了惠州三星的 SQCI(Supplier Quality Control Innovation)认证和 ECO-Partner 认证,2015 年通过了三星视界的合格供应商 认证,与三星、蓝思科技、欧菲光、劲胜精密、东莞捷荣、比亚迪、长盈精密、富士 康等知名消费电子及组件生产商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及技术水平先进,先后取得 3 项发明专利、10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3 项软件著作权;公司具备较强的生产能力,能够快速组织各种种 类、规模、尺寸的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生产;公司响应速度快,能为客户提供从前 期方案设计到批量生产的一站式服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先后通过了

3-1-1-7-32

ISO9001:2008、ISO/TS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成长性

近年来,消费电子市场规模快速发展,发行人凭借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及契合行 业发展规律的战略规划,资产及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经营业绩不断提升,保持了良好 的成长性。

(一)发行人资产规模快速扩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规模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6-12-31 2015-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
(万元)
增长率 金额
(万元)
增长率 金额
(万元)
流动资产 31,031.23 -10.72% 34,756.49 22.17% 28,448.56
非流动资产 23,663.42 52.75% 15,491.46 193.08% 5,285.66
总资产 54,694.65 8.85% 50,247.95 48.95% 33,734.22
净资产 33,391.14 16.27% 28,719.61 19.46% 24,042.01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规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快速增加,2016 年末的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和总资产分别较 2014 年末增长 9.08%、347.69%和 62.13%;发行人的净资 产由 2014 年末的 24,042.01 万元增长至 2016 年末的 33,391.14 万元,增幅达 38.89%, 主要源于发行人的经营利润。发行人资产状况良好,为其未来的成长奠定了良好的基 础。

(二)发行人生产规模扩大,盈利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3-1-1-7-33

营业收入 66,186.89 20.21% 55,059.70 35.06% 40,766.23
营业利润 6,418.44 20.29% 5,335.79 -23.22% 6,949.35
净利润 5,749.77 24.06% 4,634.66 -21.92% 5,935.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461.78 19.41% 4,573.94 -24.08% 6,024.92

在消费电子行业快速发展的环境下,发行人凭借技术创新、产品品质等优势, 行业地位提升,业务规模扩大,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2015 年的营业收入较 2014 年 增长 35.06%,2016 年的营业收入较 2015 年增长 20.21%;发行人的盈利能力较强, 2015 年的营业利润较 2014 年下降 23.22%,2016 年的营业利润较 2015 年增长 20.29%。

(三)发行人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发行人的研发投入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已取得 3 项发明专利、10 项实用新型专 利和 3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研发设计实力较强,通过不断优化模具设计,改进设备 及生产工艺流程,有效提高了设备的生产效率、原材料的利用率及产品的品质,增强 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发行人能够为下游客户提供功能性器件的设计、材料选 择、产品试制和测试、大批量生产、快速供货及配套等全方位服务,凭借良好的、可 靠的产品品质及快速响应等优势,赢得了包括三星、蓝思科技、欧菲光、劲胜精密、 东莞捷荣、比亚迪、长盈精密、富士康等一批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制造商的信 赖,优质的客户群有利于公司的快速成长,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发行人综合实力突出

目前,我国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起步较晚,综合实力突出的大型企业相对较少, 行业的集中度不高。随着消费电子产品向轻薄、智能化发展,以及消费者对产品的安 全性关注度提高,下游行业逐渐开始将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作为其产品的重要元器 件,对品质要求更高,具备较大生产规模、先进制造技术及专业化制造能力的业内企 业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者,行业内综合实力突出的企业将更趋专业化和规 模化。

发行人与行业内竞争对手的差异与优势:

3-1-1-7-34

1、技术性能

发行人配备有激光模切、CNC、高速多工位一体精密模切机、平切与圆切组合一 体生产线、印刷与模切组合一体生产线等行业内一流设备,并拥有经第三方认证的万 级至千级的无尘化生产车间,能满足国际一流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对功能性器件的生产 要求,发行人产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影音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 其组件,应用品牌包括三星、华为、小米、联想、HTC、OPPO 等知名手机及其他消 费电子品牌。

发行人重视科研投入与研发团队建设,现拥有 3 项发明专利、10 项实用新型专利 和 3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行人具备加工十四层材料、连续进行十一次模切加工等 高难度、高效率生产能力,切割精密度能控制在±0.1mm 的范围,工艺技术处于行业 先进水平。

2、应用领域

发行人与行业内主要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应用领域及终端产品品牌情况如 下表:

表: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类别 应用领域 主要应用品牌
智动力 涵盖防护、保洁、粘贴、固定、
缓冲、屏蔽、防尘、绝缘、散热、
补强等各领域功能的器件
产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
脑、可穿戴设备、影音设
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
三星、华为、小
米、联想、HTC、
OPPO等
安洁科技 主要为内部粘贴、缓冲、屏蔽、
绝缘等功能的器件和外部防护、
展示、传感等功能的器件
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
脑和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
苹果、联想、微
软、NEST、华硕、
索尼等
锦富新材 主要为液晶显示模组、光电显示
薄膜器件等
产品广泛应用于笔记本电
脑、液晶显示器、液晶电
视、手机、数码相机、摄
像机、MP3/MP4、
GPS导航仪、车载显示器
等各类光电产品上
苹果、三星、LG、
康佳、创维、海
尔等
飞荣达 主要为电磁屏蔽类和导热散热
类功能性器件
产品主要应用于通讯设
备、计算机、手机终端、
汽车电子、家用电器等领
华为、中兴、诺
基亚、微软、思
科、联想等

3 、定价能力

3-1-1-7-35

大部分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生产商受制于研发及设计实力,仅按照客户提供 的图纸从事生产。发行人研发及设计实力较强,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直接参与 到下游品牌客户的产品前期设计,为下游客户提供功能性器件的设计、材料选择、产 品试制和测试、大批量生产、快速供货及配套等全方位服务。发行人通过参与客户产 品的前期设计,提升了发行人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高了客户粘性,强化了发行人与 客户的合作关系。因此,相对于行业内一般功能性器件生产商,发行人具有更强的议 价能力。

4 、市场份额

公司是中国模切协会的副会长单位,致力于为国内外消费电子及其组件生产商提 供专业的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已获得了三星、蓝思科技、欧菲光、劲胜精密、 东莞捷荣、比亚迪、长盈精密、富士康等知名企业的认可。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三 星、华为、小米、联想、HTC、OPPO 等知名品牌的消费电子产品。公司于 2005 年通 过了惠州三星的 SQCI(Supplier Quality Control Innovation)认证和 ECO-Partner 认证, 2015 年通过了三星视界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已成为三星重要的手机功能性器件供应 商,根据 IDC 的数据显示,三星智能手机 2016 年的出货量达到 3.11 亿台,全球的市 场占有率达到 21.20%,排名第一;根据 CINNO Research 的数据显示,三星视界 2016 年的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为 3.7 亿片,排名第一,其 AMOLED 面板的市场占有率超 过 90%。公司生产技术和设备先进,产品品质优良,具有较强的性价比优势,获得三 星等优质客户的青睐。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工艺改进和管理创新,加强成本控制以 获得性价比优势。

综上,发行人在技术水平、产品性能、定价能力、市场份额以及资产规模等方面 都处于行业前列,发行人的综合实力突出。

三、发行人成长的外部环境分析

(一)行业的市场容量和发展前景是发行人盈利水平提升的保证

1 、消费电子行业快速发展,有利于功能性器件行业快速发展

3-1-1-7-36

功能性器件作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规模将 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市场的发展持续扩大。在移动互联新时代,消费电子产品 更加强调智能化、便携性、互联互通等特性,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智能手机和平板电 脑作为消费电子快速发展的排头兵,后续可穿戴设备等新产品仍具有很大发展空间。 消费电子产品的创新发展将进一步推动功能性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

(1)智能手机

随着 3G、4G 技术的成熟应用,智能手机以自身的方便性、快捷性、实用性、个 性化功能和不断大众化的价格得到消费者的认可,逐渐替代了传统的功能性手机。IDC 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 年全球智能手机的出货量首次超过功能性手机的出货量,市场 占有率达到 55.1%。2011-2016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分别为 4.91 亿台、7.25 亿台、 10.04 亿台、13.00 亿台、14.33 亿台和 14.45 亿台,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同比分别增长 47.66%、38.48%、29.48%、10.06%和 0.83%。IDC 预计, 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预计到 2020 年将增长至 17.10 亿台。

==> picture [416 x 2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平板电脑

平板电脑的应用领域目前主要是个人和家庭娱乐,随着移动互联网络的普及,平 板电脑在零售、医疗、制造、餐饮等领域已经迅速发展,未来在一些更加细分的市场,

3-1-1-7-37

如智能交通、快速物流、农业、图书馆、商超连锁、政府等领域将成为新的增长空间。 IDC 公布的数据显示,平板电脑 2011-2016 年的出货量分别为 0.69 亿台、1.44 亿台、 2.17 亿台、2.29 亿台、2.07 亿台和 1.75 亿台,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同比增加 108.70%、50.69%、5.53%、-10.13%和-15.56%。IDC 预计, 2020 年平板电脑的全球出货量将增长至 1.94 亿台,平板电脑已成为计算机行业的生 力军。

==> picture [416 x 2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可穿戴设备

可穿戴设备经过相关技术的积累、完善和消费者认知度的提升,有望成为消费电 子行业未来新的增长点,由于市场基数很低,市场规模在未来数年有望出现连续跨越 性成长。根据 IDC 数据显示,2015 年可穿戴设备的全球出货量将超过 7,810 万件,较 2014 年增长 171.6%,预计 2016 年的出货量会达到 1.02 亿件,到 2020 年,可穿戴设 备的全球出货量将达到 2.14 亿件,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20.30%。

2 、我国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随着电子行业的产业转移,我国已成为世界电子产品的制造中心,上下游产业链 完整,我国消费电子行业保持快速增长,行业规模稳居全球第一。2016 年,我国手机、 计算机的产量分别达到 21 亿台、2.9 亿台,占全球出货量均超过 50%。

我国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行业,已从美国、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在国内设厂

3-1-1-7-38

的阶段过渡到本土企业逐渐发展壮大的阶段,本土企业的行业地位不断上升。随着消 费电子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及功能性器件的作用越发重要,我国将涌现出更多规模大、 技术实力雄厚的功能性器件生产商,促进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行业快速发展。

(二)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和支持行业发展

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功能性器件作为电 子产品的重要元器件,对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国家陆续出台了 多项政策支持功能性器件及相关行业发展。

1、2006 年,国家信息产业部(现已并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信息产业科 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 2020 年中长期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新型元器件是国家未来 5-15 年重点发展技术;提出在国内现有元器件研制、生产技术基础上,突破目前行业 发展迫切需要的微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设计和制造的关键技术,努力发展微型化、 薄型化、高精度、低功耗、多功能、复合化、组件化、模块化、智能化等特性的新型 元器件作为重点发展项目。

2、2011 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和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当前优先 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将高档片式元器件等新型元器件列 为当前重点优先发展的信息高技术产业化领域之一。

3、2012 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提出以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自主技术为基础,推 动计算机、通信设备及视听产品升级换代。

4、2012 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 年本)》,明 确指出广东省应着重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包括第一项“3G/4G 移动通信系统设备、下 一代互联网等通信网络终端设备、数字接收终端产品及零部件”和第三项“数字音视频 类系统设备、电声器材及零部件、数字家庭智能终端、网络信息家电等消费类电子产 品”,进一步鼓励广东省的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

5、2013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 修正)》,将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

3-1-1-7-39

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组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 路板等)制造列为信息产业行业鼓励类项目。

6、2015 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制造 2025》,确认制造业是国民经济最重要地 位,统筹布局和推动智能交通工具、智能工程机械、服务机器人、智能家电、智能照 明电器、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7、2015 年,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将移动通信产业列入信息产业类的首位,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通过加大投资带动 通信设备制造企业进一步发展,实现智能终端产业全面升级。

四、发行人成长的内在因素分析

(一)公司的技术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是经营业绩增长的动力

1 、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一直重视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养,成立了研发中心,形成了一支专业功底深 厚、经验丰富、专业互补的研发团队,在新产品开发设计、工艺及设备改进等方面形 成了较为深厚的技术积淀。研发团队中既有多年从事科研工作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 也有一批具创新思维的技术新秀,实现了技术人才的新老结合和高、中、低层次结合, 有效地发挥了人才的协同效应。

2 、人才储备机制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决定性因素,公司采取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人才策略,充实 技术创新队伍。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创新人才保障制度,进一步增强企业对创新人 才的凝聚力,加强内部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培养,实施优惠的政策措施,有计 划、多途径的引进开拓型技术人才。

3 、研发投入情况

为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发行人 进行了大量的科研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及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3-1-1-7-40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研发费用(万元) 3,161.22 2,755.08 2,181.40
营业收入(万元) 66,186.89 55,059.70 40,766.23
研发投入/营业收入 4.78% 5.00% 5.35%

4 、研究成果

通过持续不断的科研投入和自主创新,发行人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形成了自 己的核心技术。目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主要生产技术领域的 3 项发明专利和 10 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一直注重科研投入,研发实力不断提升。目前,公司拥有的核 心技术涵盖了粘贴、固定、缓冲、屏蔽、防尘、绝缘、散热、补强、防护、标识、宣 传、引导类等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生产实施(设备改善、生产工艺创新等)、 产品质量检测等各个环节,核心技术均由公司研发团队自主研发获得。公司主要的核 心技术如下:


技术名称 关键技术与功能特点 应用
阶段
备注(专利号/专有
技术)
1 镜片背胶
溢胶解决
方案
应用背胶冷藏技术,控制产品胶水粘合度,解决
产品溢胶问题;应用联合排废技术,一次性排除
冲型废料,提高生产效率。
量产 专有技术
2 LCD 背胶
正反冲生
产技术
将原来仅在正面进行多次冲型,合理安排为在正
反两面进行多次冲型,解决冲型部位容易出现毛
刺的问题。
量产 ZL201220255465.8
3 全自动薄
膜转帖机
制造技术
整合光电感应模块、转帖模块、纠偏模块和控制
模块,实现自动转帖和自动纠偏的功能,纠偏精
度达到0.1mm,可调宽度范围100mm。
量产 ZL201220255355.1
4 模切机自
动化捅废
技术
采用气缸、电磁阀、光电开关等,自主设计自动
化电气路,实现自动排除冲孔、冲型废料,节约
人工。
量产 ZL201220255354.7
5 保护膜小
孔排废技
制作并安装小孔排废治具,通过调整治具的角
度、深度,使排废与模切作业同步进行,大大提
高生产效率。该技术可广泛应用在带孔的产品生
产中。
量产 ZL201220255315.7
6 高精密轮
转式模切
机产品自
使用自主设计的剥离刀和运用卷绕工艺,自动实
现产品的剥离工序,操作方便,适用于大部分屏
幕保护膜的剥离工序。
量产 ZL201220255536.4

3-1-1-7-41

动剥离技
7 智能化异
形贴膜转
贴技术
整合光电感应模块、转贴模块、纠偏模块和控制
模块,实现自动转帖和自动纠偏的功能;采用可
拆卸式设计,更换不同的卷绕装置和转贴导板,
即可实现不同类型产品的转贴工作。
量产 ZL201210588969.6
8 可调角度
的排废收
卷技术
通过改进收卷装置,使其可调整角度(0°~±60°),
克服了收卷装置卷取方向单一性导致排废和收
卷时废料与产品同时收起或移位的缺陷,大大提
高了排废的有效性和效率。
量产 ZL201320256358.1
9 工模自动
排废技术
模具设计时,在冲切刀口上面或前面设计裸切排
废孔位,产品生产时则可以实现模切和排废同步
进行,有效提高产品精度和生产效率。
量产 专有技术
10 网纱热模
切技术
应用先进的感应恒温技术,在模切机上加装加
热、导热装置,生产网纱类产品时可以熔断网纱,
降低边缘不齐或出现毛丝的情况。
量产 专有技术
11 印刷产品
自动冲孔
技术
应用先进的色彩感应装置,通过感应产品行程色
标,实现自动打孔,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
率。
量产 专有技术
12 带手柄位
保护膜排
废技术
利用专门的定位治具,通过排废胶纸的复合和剥
离,实现模切工序、复合工序、排废工序多段同
步连续进行,提高生产效率。
量产 专有技术
13 LCD 内框
洁净度控
制技术
通过在LCD 保护膜产品生产工序中加入加贴保
护膜的工艺,以达到控制产品洁净度的目的。
量产 专有技术
14 手柄位设
计技术
在产品工艺设计时,将手柄位放置在内框,并设
计专用模具,减少空置空间,节省了原材料并方
便客户使用。
量产 专有技术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是提升盈利能力的重要保证

1 、性价比优势

公司生产技术和设备先进,产品品质优良,具有较强的性价比优势,获得三星等 优质客户的青睐。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工艺改进和管理创新,加强成本控制以获得

3-1-1-7-42

性价比优势。

(1)品质优势

公司一直致力于产品设计及生产工艺的改进,并建立了由品质控制系统、品质异 常追溯系统、制程控制系统等组成的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先后通过了 ISO9001:2008、 ISO/TS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生产 过程中严格按 APQP 程序既定的产品控制计划进行过程质量控制。

公司于 2005 年通过了惠州三星的 SQCI(Supplier Quality Control Innovation)认 证和 ECO-Partner 认证, 2015 年通过了三星视界的合格供应商认证。

(2)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不断加强采购控制、提升生产工艺水平,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 市场竞争力。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供应链管理经验,并与供应商形成了稳定的长 期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采购渠道。公司不断增加先进的生产、检测、质量控制等设 备的投入,提高自动化程度,并通过定制化购置设备、自主对现有设备进行灵活的调 整和改进,适应了多样化的产品规格需求,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成本。同时, 公司通过改进产品模具设计,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等,提升了原材料利用率,降 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

2 、客户优势

知名消费电子及其组件生产商对其供应商的认证极为严格,会全面考察产品质 量、公司信誉、供应能力、财务状况、产品价格和社会责任等各个方面,认证时间较 长。经过多年专业化发展,公司凭借良好的研发设计实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及快速响 应等优势,赢得了包括三星、蓝思科技、欧菲光、劲胜精密、东莞捷荣、比亚迪、长 盈精密、富士康等一批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制造商的信赖,并与其建立了稳固 的客户关系。公司于 2005 年通过了惠州三星的 SQCI(Supplier Quality Control Innovation)认证和 ECO-Partner 认证,2015 年通过了三星视界的合格供应商认证。

同时,知名消费电子及其组件生产商对供应商的严格认证流程及高标准,促使公 司在生产制造、产品研发、内部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水平不断提高,有助于进一步

3-1-1-7-43

稳定公司与现有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并推动优质潜在客户的开发。

3 、研发和技术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科研投入与研发团队建设。科研投入方面,报告期各期的研发费用 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研发团队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 式,形成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研发经验丰富、梯队建设完善的研发技术团队。

持续的研发资金投入与高效的研发团队的融合推动公司在研发成果的取得、研发 新品的推出、技术创新与改进方面不断取得突破,为公司形成与保持研发、技术优势 奠定了基础。研发成果方面,公司已取得 3 项发明专利、10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3 项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先后参与三星部分热销手机功能性器件的研 发,为三星提供功能性器件的设计方案,公司每年的新产品达上千款;技术创新与改 进方面,公司不断优化模具设计,改进设备及生产工艺流程,有效提高了设备的生产 效率、原材料的利用率及产品的品质,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 、切入客户前端设计优势

大部分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生产商受制于研发及设计实力,仅按照客户提供 的图纸从事生产。公司研发及设计实力较强,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直接参与到 下游品牌客户的产品前期设计,为下游客户提供功能性器件的设计、材料选择、产品 试制和测试、大批量生产、快速供货及配套等全方位服务。公司积极参与客户产品开 发的前期工作,与客户的产品开发团队密切合作满足客户的需求,赢得了客户的高度 认可。公司通过参与客户产品的前期设计,提升了公司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高了客 户粘性,强化了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5 、快速响应优势

功能性器件生产企业处于消费电子产品生产供应链中的重要一环,客户对产品的 交货期要求高,能否快速响应是客户选择供应商的重要标准之一。公司在长期生产经 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研究开发、生产管理、应急处理经验并通过长期合作深刻了解客户 各种需求,为公司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奠定了基础。公司凭借雄厚的科研及设计实力, 能够在较短时间内配合客户完成功能性器件的设计,并快速设计模具、生产样品并根 据客户反馈及时完善;拥有行业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等硬件设施,并通过改良设备

3-1-1-7-44

或不同设备的优化组合,提升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近年来,为满足客户的紧 急需求,公司多次在客户下单后 24 小时内将产品送达客户,赢得了三星、蓝思科技 等客户的高度认可。

6 、区位优势

公司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与东莞、惠州、中山、广州等电子信息产业发达城市的 半径距离均不超过 200 公里,交通便利、物流快捷。珠三角地区作为国家工业和信息 化部首批挂牌的国家级基地,已成为中国乃至世界主要的电子产品制造基地之一,上 下游产业链较为完整。公司的优质客户主要聚集在珠三角地区,使公司具有快速的客 户响应能力。同时,该地区大量潜在客户资源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 间。

7 、管理优势

公司多年来一直追求精细化和标准化生产管理,建立了包括生产流程、成本、产 品质量等一系列完善的生产制造管理指标体系。公司产品具有多品种、多批次、非标 准化的特征及精密度高的特点,对公司的生产能力要求高。公司通过生产流程标准化、 模块化,不断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每月生产的产品上千款,可根据客户要求在短时间 内提出解决方案,并针对客户订单中交货时间的不同要求,建立了高效的内部流程, 能够及时处理客户快速供货的需求,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成长性的促进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将进一步加强现有主营业务的竞争优 势及资金实力,对发行人未来发展目标的实现以及在增强成长性和创新性方面具有 积极的影响,具体如下:

1 、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

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优势产品的产能将 进一步扩大,现有产品结构得以优化,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 力,提高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发行人上市后,其知名度将快速提升,有利于新客户 的持续开拓,促进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

3-1-1-7-45

2 、技术开发和持续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的研发硬件水平,并提供更为充沛的资金 支持,适应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继续巩固和提升发行人的竞争实力,更好地满足 客户需求,确保发行人产品的技术优势得以保持,保障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

3 、有利于加强发行人管理和研发团队建设

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发行人的经营规模将扩大,知名度及市场影响力进一步 增强,有利于发行人吸引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科研实 力,为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得到进 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也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是发行人未来发展 规划的重要环节,将对未来发展规划的实现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影响发行人未来成长的风险

发行人未来的成长受宏观经济、行业前景、竞争状况、行业地位、业务模式、 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及市场前景、营销能力等因素综合影响,发行 人已积极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降低对其未来成长的影响。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成长性的专项意见

(一)尽职调查及审慎核查过程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了尽职调查,通过审慎核查公司治理、内部控 制等制度建设,确保发行人制度建设已逐步得到有效执行;审慎核查发行人的创新机 制及制度、创新投入、创新成果等,确保发行人具有独立的、可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 审慎核查发行人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及管理等环节的工作,确保发行人经营工 作的有序运作;走访了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确保发行人的销售及采购渠道的正常有效; 收集行业资料,分析发行人所处行业趋势及竞争对手的情况;与律师、会计师保持密

3-1-1-7-46

切沟通,确保发行人在法律、财务方面的合法、合规性。同时,根据发行人目前的经 营业绩和发展状况,结合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主营业务、行业 发展前景、自主创新能力、主要产品的优劣势、未来发展与规划以及募集资金运用计 划等影响发行人持续成长的各方面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和独立分析判断。

(二)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良好,自主创新能 力突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关于拟上市企业成长性 及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

3-1-1-7-47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成长性的专项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立忠 欧阳志华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