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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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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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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内容及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9,512.20 万元等额置换预先已投入的 自筹资金。

二、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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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新梅 柯东洲 杨 文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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