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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Dec 25, 2018
55665_rns_2018-12-25_8be04cfd-07c1-488f-a7b4-e67fe1f720ca.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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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 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系出 于经营发展对中长期流动资金的需要。在本次融资租赁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相互担保,可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信用,更好地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求,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 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相关 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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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 孔维民 余克定 陈志旭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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