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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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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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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动力”或“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智动力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 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944 号)。公司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 61,327,440 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 通股,发行价格为 17.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8,749,669.60 元,扣除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9,763,393.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8,986,276.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已由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72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 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36,598.63
1-1 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4,698.63
1-2 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900.00
2 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 10,000.00
3 收购阿特斯49.00%股权项目 24,3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合计 105,898.6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7,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 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等)。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投资 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公司根据宏观环境的情形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二)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 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 司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智动力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阳 史松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