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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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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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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 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情况有效性的进行了评价,并出 具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2018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 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 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18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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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19 年0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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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署: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陈 卓 君 刘 月 燕 赖 晓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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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19 年0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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