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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DL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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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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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 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智动 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就《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 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对公司经营管理可能存在高风险的领域进行了评价,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组织及管理架构、企业文化、内部审计、财务管理系统、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重大投资、信息披露、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固 定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 重大投资及资产安全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交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及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为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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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1 )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重要程度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 营 业 收 入0.2% |
营业收入0.2%<错报≤营业收入0.5% |
错报>营 业 收 入0.5% |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 报 ≤ 资 产 总 额0.2% |
资产总额0.2%<错报≤资产总额0.5% |
错报>资 产 总 额0.5% |
财务指标均为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 2 )定性标准
1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及舞弊。
②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④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 )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④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3 )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如:
①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小额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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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该错报;
②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一般缺陷等。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1 )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一致,参见上文所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 标准。
( 2 )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持续性经营受到挑战;
③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⑤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 )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
②决策程序出现一般性失误;
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 )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①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②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③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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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意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智动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公司各项管理 制度,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审计资料,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并 现场走访公司经营场所,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智动力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的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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