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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SC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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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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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博硕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博硕科技 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是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包括深圳市博硕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博硕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磐锋精密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市 磐锋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潍坊市博硕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江苏远大博格科技有限 公司(已注销)、深圳市鸿德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采购供应管理、 销售管理、质量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全面预 算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内部审计、子公司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 包括:投资风险、政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价格变动风险、营销风险、财务风 险、法律风险等。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 、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 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建立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议事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符合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1 )股东大会

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力和义务符合《公司法》的规 定,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 行使自己的权利。

2 )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 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

3 )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及其成员、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各子公司 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监事会由股东大会授权,负责保障股东权益、公司 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 )董事会下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 责对《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 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 、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包含组织结构、人才招募、劳动关系 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考勤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公司建 立高素质的人员团队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与公司全 体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提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保证了公司 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3 、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宗旨,以品质服务为根本,以研发创新与人才 建设为推动力,持续加强公司技术和研发、运营管理等核心竞争优势,力争将公

司打造成为一流的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及配套产品供应商。

4 、资金活动

资金管理活动方面,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专项制度,用以规范对货币资金 收支、资金预算、应收账款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业务的处理,保证公司资金活 动安全及效率。

5 、主要业务活动内部控制

1 )筹资活动内部控制

公司财务部建立了筹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 确保了办理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规范了筹资授权批准 方式、程序,规定了审批人的权限、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指 定专人对银行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进行计算,保证了筹资业务偿付环节的内部控制; 建立资金台账详细记录了各项借款资金的筹集、运用、本息归还、借款合同担保 及抵质押情况,筹资过程得到了有效控制。

2 )合同协议内部控制

公司对合同协议依照《合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 责权限;公司设法务人员并聘任法律顾问,各部门设合同管理员,确保合同协议 订立的程序、形式、内容等合规;合同协议履行、变更或解除得到有效监控;合 同协议违约风险得到识别和有效处理;合同协议审批制度已严格执行。

3 )销售、收款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能做到明确规范与销售有关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销售政策和信用 管理合理;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及时催收;销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国家统 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4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采购制度体系对采购全链条进行规范,采购业务职责分工、 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采购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5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控制的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

得到了较为的控制。购置、处置依据适当,审批流程规范;使用、维护和管理落 实责任部门;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6 )成本费用内部控制

公司由财务部的专职人员核算成本费用,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办 理成本费用核算的人员均接受过相关专业教育、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公司发挥 全面预算管理作用,强化成本费用项目的支出控制。

6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中,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做出了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 开、公正,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规范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工作流程,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7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对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 序的行为制定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条款。

8 、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除子公司自身内控制度之外,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和管理,按照法 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设计严谨的制度,履行必要的管控。积极参与 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经营决策管理、信息管理等,从而保证控股子公司依法运营 和规范运作。

9 、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直接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按照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 会计制度、会计政策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 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
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
的3%
营业收入的1%≤错报<营业收
入的3%
错报<营业收入额
的1%
资产总额潜在
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的3%
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
额的3%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注:以上定量标准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适当调整。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未在合理的时间得到改正;
5、因会计差错导致的监管机构的处罚;
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重要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内部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缺陷造成
财产损失
缺陷造成财产损失
≥营业收入的3%
营业收入的1%≤缺陷造成财
产损失<营业收入的3%
缺陷造成财产损失<
营业收入额的1%
缺陷造成财产损失
≥资产总额的3%
资产总额的1%≤缺陷造成财
产损失<资产总额的3%
缺陷造成财产损失<
资产总额的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内部监督无效;
3、直接影响战略规划的实施;
4、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5、负面消息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引起政府部门或监督机构关注并开展调
查,对公司的负面影响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中央政
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同时被限令退出市场、吊销
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
重要缺陷 1、间接影响战略规划的实施;
2、重要制度或者流程指引的缺失;
3、全国性媒体对负面消息进行报道,公司声誉受到了严重损害;
4、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
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同时被责令停业整顿等。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权限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访谈了公司相关人员;从公司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等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 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硕科技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 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深圳市博 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 ______

赵 旭 曹雪玲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