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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reo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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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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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倍轻松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5 号),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4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2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2,234,000.00 元,扣除承销 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63,323,585.91 元后,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10,414.09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全部到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3-43 号验资报 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10,414.09 元,低于《深圳市倍轻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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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 配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资金(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万元)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7,862.02 27,862.02 15,089.96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801.08 8,801.08 8,801.08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5,010.00 5,010.00 4,000.00
补充营运资金 8,000.00 8,000.00 8,000.00
合 计 49,673.10 49,673.10 35,891.04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 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 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 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募集 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 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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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募集资 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 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 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安信证券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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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翟平平 任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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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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