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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reo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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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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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96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41 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4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22,23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323,585.91 元(不含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910,414.09 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 年7 月9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1〕3-43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10,414.09 元,低于《深圳市倍轻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 配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7,862.02 27,862.02 15,089.96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801.08 8,801.08 8,801.08
3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5,010.00 5,010.00 4,000.00
4 补充营运资金 8,000.00 8,000.00 8,000.00
合 计 49,673.10 49,673.10 35,891.04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 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 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以及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募集 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 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募集资 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 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 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事项,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安信证券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