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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oshijie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Dec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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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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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08 证券简称:博实结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定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4:50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 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12 月27 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12 月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12 月20 日
-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 号博实结产业园9 楼
-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时间:2024 年12 月26 日(9:00-12:00,13:30-17:00)
-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 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须 在2024 年12 月26 日17:00 之前送达公司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或发送电子邮件 至公司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 号博实结产业园9 楼 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 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9891969 传真:0752-89261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 号楼2701、2702、
2703
邮编:518000
-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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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投票代码:35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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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票简称:博实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12 月27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12 月27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身份证号码: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
本人(公司)出席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 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
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打“√”的方框中行使表决权为准,其它符号
的视同弃权统计。每一议案均可表决,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
|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 号码/法人股东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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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证券账号 | 股东持股数量 | ||
| 是否委托代理人 出席 |
代理人姓名 |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参会股东/代理人 联系电话 |
参会股东/代理人 电子邮箱 |
||
| 参会股东/代理人 联系地址 |
参会股东/代理人 邮政编码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表(姓名/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登记截止前以送达、邮寄到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 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 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 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