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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LUETRUM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Dec 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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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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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中科蓝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监事会的职责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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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监事会可以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 办公室负责人。监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处理,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低于三分之 一。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可以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 案及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 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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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决策。

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 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主席应当发出召开监事 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八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 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信函、传真、微信、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 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换届选举完成后而召开的新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或者经全体监事一致同 意,可以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

第十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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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 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一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 提下,经召集人同意,可以用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监事 会会议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监事、在电话会议系统中显示参 会的监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监事事后 提交的有效参会证明文件等计算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 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送至监事会,监事会据此统计表决结果,并形成监事会会议决议。

第十二条 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 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 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 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四条 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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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

  • 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

第十五条 会议录音

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第十六条 会议记录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

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 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回 避票数);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 议记录。

第十七条 监事签字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 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 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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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第十八条 决议公告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决议的执行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 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条 会议档案的保存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 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 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第二十一条 报告及披露

公司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则和上交所有关规 定、《公司章程》的,应当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并及时披露。 第二十二条 附则

本规则未做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监事会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修改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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