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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INGCHUAN NETWORK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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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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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规则》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部分成就的独 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部分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整体 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锁定期限、解锁
-
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4.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
-
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5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40.32 万股限制性股 票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内按规定解锁,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解锁手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 __ ___ 刘胤宏 童娜琼 杨 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