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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uing Construction Holding Group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Jan 1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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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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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5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5 年 2 月 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 303 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穆柏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黄黎黎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1、本次会议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2 月 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 303 栋三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授 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文 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 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 (1)联系人:吴仁生
    •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 邮 箱:[email protected]
  •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 303 栋三楼
  • 邮 编:518040
  •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 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选举票数(票)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穆柏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黄黎黎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注:1、提案 1.00 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2 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