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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Sep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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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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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芭田股份
股票代码:00217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黄培钊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联合总部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黄林华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雅涛花园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9 月26 日
目录
声明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持股目的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1 、姓名:黄培钊
-
2 、性别:男
-
3 、国籍:中国
-
4 、港澳通行证号码: H6027****
-
5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联合总部大厦
-
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
股东情况如下:
| 股东情况如下: |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
| 黄培钊 | 257,927,851 | 29.08%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1 、姓名:黄林华
-
2 、性别:男
-
3 、国籍:中国
-
4 、身份证号码: 4405281955**
-
5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雅涛花园
-
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股东情况如下:
| 股东情况如下: |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
| 黄林华 | 35,658,172 | 4.02%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控制关系
黄林华先生为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的姐夫,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相关规定,黄林华先生与黄培钊先生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的财务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 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决定未来12 个月内是否增持或减持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如实施将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7,927,8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08%;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5,658,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7,927,8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3%;信息 披露义务人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148,1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 具体如下:
| 具体如下: | ||||
|---|---|---|---|---|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占总股本 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占总股本 比例(%) |
|
| 黄培钊 | 257,927,851 | 29.08% | 237,927,851 | 26.83% |
| 黄林华 | 35,658,172 | 4.02% | 10,148,162 | 1.14% |
| 合计 | 293,586,023 | 33.1% | 248,076,013 | 27.97% |
因黄培钊先生和黄林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黄培钊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林华先生合计持股比例将由原来的33.1%降至27.97%,本次 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黄培钊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芭田股份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培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林华先生与项延灶先生于 2021 年9 月26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部 分公司股份共计45,510,010 股转让给项延灶先生,占公司总股本的5.13%。经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273,970,260.20 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转让方):黄林华
乙方(转让方):黄培钊
丙方(受让方):项延灶
协议签订时间:2021 年9 月26 日
(二)转让协议的数量及比例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芭田股份的部分25,510,010 股,乙方拟将其持有的 芭田股份的部分20,000,000 股,甲方和乙方合计45,510,010 股(合计占芭 田股份股本总额的5.13%转让给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2 元,转 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73,970,260.20 元。即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 153,570,260.20 元,丙方向乙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120,400,000.00 元。
甲乙丙三方同意,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标 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并完成过户后三个月内,丙方应向甲方和乙方支付 转让价款的20%(人民币54,794,052.04 元),即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30,714,052.04 元,丙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4,080,000.00 元,余款一年 内丙方向甲方和乙方完成支付。
各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向深交所提交 关于标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的申请,并应于取得深交所对标的股份转让 的确认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甲乙丙 三方应按照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的要求提供股份过户必需的各项文件。 (四)协议各方的义务与责任
1、本协议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
2、若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则从第 十五天起算,丙方每延迟支付一天,应向甲乙方支付该应支付价款部分千 之三的滞纳金。
3、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当然豁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相 关义务。
(五)本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若发生任何将对本次标的股份转让造成任何重大影响的 情况,或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所依据的重要事实已发生重大变化的,经甲乙丙三方 协商一致,可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在变更或补充 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变更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培钊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为257,927,851 股,已质押股份为152,96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9.3%,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17.2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培钊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为 237,927,851 股,已质押股份为152,96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4.2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25%。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仍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项延灶先生的加入,将 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能给公司未 来战略布局上带来积极的影响。
六、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报告书签署日前6 个月
内,交易公司股份的情况:无。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 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项延灶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黄培钊 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黄培钊 日期:2021 年9 月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黄林华 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黄林华 日期:2021 年9 月26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 在地 |
深圳 |
|
| 股票简称 | 芭田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170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黄培钊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
无 |
|
| 黄林华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普通股 293,586,023 33.1%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 黄培钊:变动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 黄林华:变动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 |
股票种类:普通股 黄培钊:变动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 黄林华:变动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 |
普通股 |
普通股 |
20,000,000 变动比例:2.26% 237,927,851 变动后持股比例:26.83% 25,510,010 变动比例:2.88% 10,148,162 变动后持股比例:1.14% |
20,000,000 变动比例:2.26% 237,927,851 变动后持股比例:26.83% 25,510,010 变动比例:2.88% 10,148,162 变动后持股比例:1.14%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 方式: |
2021 年9 月26 日 协议转让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 股东权 益的问题 |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 否 对公司 的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准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黄培钊
日期:2021 年9 月26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黄林华
日期:2021 年9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