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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1

Mar 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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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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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股份”)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芭田股份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1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黄林华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路3号4-6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1年3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 称《准则15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芭田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芭田股份的股份。

4、本次股东持股变动行为无需获得政府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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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持股计划...................................................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8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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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解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林华先生、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
芭田股份、上市公司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注:黄林华先生、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存在“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 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因此构 成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规定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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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黄林华先生,男,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40528195504203951,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雅涛花园A2栋707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路3号4楼。现任芭田股份管控稽 查部稽查专员,是芭田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之姐夫。

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号:440301501131578。深圳市福迪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60%的股权。

芭田股份实际控制人黄培钊之姐姐黄佩淑(黄林华之配偶)、妹妹黄淑芝分别 持有深圳市福迪投资有限公司61%和39%的股权。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九祥新工业园1-3栋。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黄林华先生、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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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计划

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需求。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林华先生持有本公司13.102%股份。信息披露 义务人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751%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 来 12 个月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芭田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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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芭田股份2007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至2010年9月21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黄林华先生、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72,5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2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集 合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林华先生、深圳思思乐食 品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减少至目前的18.853%,累计减少4.976%。具体如下:

1、2010年10月27日,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985%。

2、2010年10月29日,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 价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533,16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75%。

3、2010年12月22日,黄林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出 售本公司股份1,256,89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412%。

4、2010年12月23日,黄林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出 售本公司股份1,584,68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520%。

5、2010年12月29日,黄林华先生通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 售本公司股份7,1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347%。

6、2011年3月2日,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 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525,14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72%。

7、2011年3月7日,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 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1,104,800份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62%。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林华先生持有芭田股份39,904,412 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102%;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 持有芭田股份17,516,890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51%。上述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芭田股份57,421,302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85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减持股份是各自需要的独立行为,并未就此减持行 为达成一致行动意向,也没有签署相关协议。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芭田股份股票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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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林华先生、深圳思思乐食品 有限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2011年3月8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 的集中交易买卖芭田股份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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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林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签署日期: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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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芭田股份:股东(黄林华)所持股份减持函;

  • 2、芭田股份:股东(思思乐)所持股份减持函;

  • 3、芭田股份:股东所持股份减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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