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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Dec 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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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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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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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6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分 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芭田”)增资人民币 33,500.00 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70,224,719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12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9.2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462,476.1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5,537,523.15 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70,224,71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415,312,804.15 元。2024 年 11 月 14 日,久安就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久安验字[2024]第 00003 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171,776.59 3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0 15,000.00
合计 201,776.59 50,000.00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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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的实施建设,公司拟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500.00 万元对实施主体贵州芭田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贵 州芭田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163,48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的股权。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 重组。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5598362304G 法定代表人:黄德明 注册资本:129,980 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06 月 08 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化肥(各种复合肥、新型肥料等)、化工原料、新材料、建筑材料的研 发及产品的生产、购买、销售;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及矿产品的生产、购买、销售;废弃 物的综合利用及形成产品的生产、购买、销售。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贵州芭田 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 持有贵州芭田 100%股权。

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贵州芭田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404,046.84 万元,净资产 158,311.32 万元,营业收入 162,240.60 万元,净利润 12,479.26 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硝酸法生产高纯磷 酸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 东利益之情形。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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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贵州芭田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公司、 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后,增资款项 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相 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贵州 芭田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 33,500.00 万元增资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实际经 营情况及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 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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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