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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an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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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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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关于“12 芭田债” 票面利率不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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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01 债券代码:112149 债券简称:12芭田债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2 芭田债” 票面利率不调整暨投资者回售 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债券上市公告书》,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2芭田债”或“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149) 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5.80%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 决定是否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选择不上 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5.80%不变。

2、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债券上市公告书》的约 定,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 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 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100.00元/张。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2芭田 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2芭田债”的收盘净价为102.20元/张, 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回售登记期: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13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16年1月25日。

现将公司关于调整“12芭田债”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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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关于“12 芭田债” 票面利率不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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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如下:

  • 一、“12芭田债”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一)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芭田债

  • 3、债券代码:112149

  • 4、发行总额:5.4亿元人民币

  • 5、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平价发行。

  • 6、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

  •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5.80%

  •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18年1月25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 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6年1月25日兑付,未回售部 分债券的本金至2018年1月25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该年度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 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与该年度票面利率的乘积及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的本金。

10、起息日:2013年1月25日

11、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月25日,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1月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8年1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3、利率上调选择权: 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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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关于“12 芭田债” 票面利率不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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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后1-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 0.01%。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 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或选择继续持有本 期债券。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 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 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 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5、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信用等级: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期债券2015年跟踪评级 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3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

18、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5.80%,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 为5.80%,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即2016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24日)固定不 变。

二、“12芭田债”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 卖出“12芭田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2芭田债”的收盘净价为102.20 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3、回售登记期: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13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合计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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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关于“12 芭田债” 票面利率不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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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在 回售登记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 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 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 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 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6年1月25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 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6年1月25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5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4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 率为5.80%。付息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的“12芭田债”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8.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人民币46.4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 为52.20元。

3、付款方式:公司将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2芭田债” 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 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 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登记日的交易

“12芭田债”在回售登记日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截止日 收市后被冻结。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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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关于“12 芭田债” 票面利率不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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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 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 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 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8楼 联系人:熊小菊、刘耿豪

联系电话:0755-86578985;0755-26951598 传真:0755-26584355

2、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22层

联系人:王庆华、刘国谋

联系电话:0755-23953946 传真:0755-2395385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22楼

联系人:梁一霞

联系电话:0755-25938019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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