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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r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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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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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1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8,700.00 万股,发 行对象总数为 7 名,不超过 10 名,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截至 2012 年 7 月 3 日止, 本公司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190.00 万股,股票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64 元,共计 募集人民币 549,316,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2,312,220.00 元,本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7,003,780.00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7 月 2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验 字[2012]07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6,516.53 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 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5,910.25 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以 “大华核字[2012]464 号”鉴证报告确认予以置换;于 2012 年 7 月 3 日起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款 10,606.28 万元,累计收到的 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1,217.442 万元。201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334.38 万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8,401.2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为方 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保证 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査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 荐机构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要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的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根据 2012 年 8 月 3 日本公司与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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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 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资金存放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星河世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徐州市 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芭田”)或贵港市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港芭田”)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 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或净额的百分之 五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 出清单;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 查询专户资料;公司负责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若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 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 公司需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早日投产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和实施地点:

1、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 12 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中的二条线实施主体由贵港 芭田变更为贵州芭田,实施地点由广西贵港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2、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 10 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 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 合肥及年推广 100 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中的“20 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项目”实施 主体由徐州芭田变更为贵州芭田,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3、将“年产 60 万吨缓释肥及 35 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中的“年产 60 万吨缓释 肥项目”实施主体由徐州芭田变更为贵州芭田,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不变。2013 年 11 月,本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 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芭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在报公司同意的 情况下,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 保荐人。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人。子公司募集资金存单不得向任何第三方 质押。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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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2 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730101220006666270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80188010000446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星河世纪支行7559172738103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410032004002058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4420151500052518416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805880100002650兴业银行深圳分行337130100100146348浦发银行深圳分行79170155200006656合 计 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151,680,000.0044,158,603.20活、定期存款方式193,011,780.0050,702,965.96活、定期存款方式84,660,000.0020,413,491.29活、定期存款方式84,660,000.002,989.02活、定期存款方式22,992,000.0023,170,559.22活、定期存款方式---110,101,773.51活、定期存款方式---112,879,921.06活、定期存款方式---22,582,618.12活、定期存款方式537,003,780.00384,012,9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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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3 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201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承诺投资项目1、年产60万吨缓释肥及35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是15,168.002、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0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及年推广100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是19,301.1783、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是16,932.004、年产20万吨有机肥产业化项目否2,299.20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3,700.378 53,700.37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15,168.004,142.094,142.0927.31%---19,301.1783,756.447,064.3536.60%---16,932.001,435.855,310.0931.36%---2,299.20------------53,700.3789,334.3816,516.5330.76%--- 9,334.3816,516.5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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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4 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
议案》,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早日投产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及地点,变更情况如下:
1、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中的二条线实施主体由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
公司,实施地点由广西贵港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2、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0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及年推广100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中的“20
变更情况 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项目”实施主体由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
省瓮安县;
3、将“年产60万吨缓释肥及35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中的“年产60万吨缓释肥项目”实施主体由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
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直接原因是基于贵州芭田将为转移后的募投项目提供原材料磷的有效保供,从而降低物流和生产成
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及置换情况 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5,910.2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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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5 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早日投产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及地点(详见前述三);除此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万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培钊

201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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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