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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Aug 2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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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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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股份”或“公司”)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190 万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以及指定保荐代表人陈友新、邱荣 辉对芭田股份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芭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芭田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14 号”文核准,采 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19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7.64 元,共募集资金 54,931.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31.222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 53,700.37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7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067 号”《验资报告》审核。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 1 |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三条线) | 16,932.00 |
| 2 |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0 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 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及年推广100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 | 29,142.00 |
| 3 | 年产60万吨缓释肥及35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 | 15,548.00 |
| 4 | 年产20万吨有机肥产业化项目 | 3,282.50 |
| 合计 | 64,9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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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关于芭田股份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事项的核 查情况
1 、芭田股份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情况
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早日投产以满 足市场需求,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情况如下:
(1)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 12 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中的二条线实施 主体由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 广西贵港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2)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 10 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 万吨高塔全 溶灌溉复合肥及年推广 100 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中的“20 万吨高塔全溶灌 溉复合肥项目”实施主体由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 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3)将“年产 60 万吨缓释肥及 35 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中的“年 产 60 万吨缓释肥项目”实施主体由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芭田生 态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投资主体及地点 | 变更后投资主体及地点 | |
|---|---|---|---|---|
| 1 |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 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二条线) | 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贵港市 |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县 | |
| 2 | 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项目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徐州市 |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县 | ||
| 3 | 年产60万吨缓释肥项目 | 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徐州市 |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县 | |
2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事项履行的程序
2013 年 8 月 26 日,芭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2013 年 8 月 26 日,芭田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2013 年 8 月 26 日,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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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
1、芭田股份本次变更后,新的实施地点将更靠近磷矿资源,有利于降低原
-
材料及物流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芭田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 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 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 3、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芭田股份实施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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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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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陈友新 邱荣辉-----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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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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