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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Aug 2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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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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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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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2-4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5,910.2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14号文件核准,公司采取向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90万股,每股面 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6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4,931.6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00.378万元。2012年7月3日,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验字[2012]07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预先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截至2012年7月3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5,910.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元)
2012 年前投入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年7 月3 日投入 小计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 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 16,932.000 3,399.41 474.77 3,874.18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0 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 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及年推广100 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 29,142.000 644.69 1391.38 2,036.07
年产60 万吨缓释肥及35 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 15,548.000 --- ---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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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 万吨有机肥产业化项目 3,282.500 ------总计 64,904.500 4,044.10 1,866.15 5,910.25 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12]464 号《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置换方案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安排:“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 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置换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5,910.2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六个月内一次性从募集资金专户中予以 置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资置换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 行了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12]464《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确认。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同意用募集资金5,910.2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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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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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芭田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910.25 万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芭田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 同意芭田股份实施上述事项。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 4、公司监事会意见。

  •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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