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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y 7, 2018
54224_rns_2018-05-07_0cc6f211-8b36-44f4-af63-f6395807be0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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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标的资产业绩未完成对应补偿股份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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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回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涉及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
对应补偿股份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喜专审字[2018]第 0329 号)、《深圳 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姆斯 100%股份减值测试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喜专审字[2018]第 0605 号)及上市公司与邓祖科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上市公司编制了本次向邓祖科定向回购股份及现金返还的方案,阿姆斯 2014-2017 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再加上因承担政府研发项目而获得的政府补助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858,387.53 元,累计完成率为 87.25%,未完成业绩承诺, 邓祖科需要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就业绩未完成事项作出补偿。
上述交易对方依照承诺对公司进行补偿,符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中的约定,能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回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标的资产 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何晴、王克、王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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