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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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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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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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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和《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2017年1-6月份 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7年6月30日 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 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胡茂灵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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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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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茂灵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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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茂灵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
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胡茂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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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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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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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何 晴
王 克
王晓玲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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