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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Jan 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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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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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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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一)实施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 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有利于留住人才 吸引人才,有利于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二)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三)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四)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林维声、冯军强和华建青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述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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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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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何 晴

王 克

王晓玲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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