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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Mar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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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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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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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七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3月26日在公司本部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2013年3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形式送达,监事会3名监 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及 摘要》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本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财 务决算》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同意票3,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权益 分派预案》议案。

本公司201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7,308.52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监事会认为:公司权益分派预案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权益分派预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5、会议以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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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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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 身特点,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 险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公司已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 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报告 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机构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于2013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 监事会3名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2013 年第一季 度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于2013 年7 月9 日上午11 时在 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传真方式相结合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 年7 月2 日以邮件、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送达,监事会3 名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票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推选姚俊雄先生、赖玉珍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人;

最近三年内没有监事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 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原监事会监事仲惠民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职务。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监事仲惠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本议案需经过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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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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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 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于2013 年7 月25 日下午在公司本 部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3 年7 月25 日上午以口头方式通知,监事 会3 名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姚俊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五)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3 年8 月26 日上午11:00 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3 年8 月15 日以邮件、电话、手机短信等方 式送达,监事会2 名监事参加了会议(监事赖玉珍请假,委托监事姚俊雄代为出 席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3、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符合公司经 营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 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 投资金额。

(六)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3 年10 月21 日上午11:30 在公司本部以现场方式与传真方式相结合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3 年10 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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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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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以邮件、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送达,监事会3 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11:30 在公司本部以现场方式与传真方式相结合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2月14日以 邮件、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送达,监事会3名监事参加了会议。

二、监事会对201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经 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依法运作,董事会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正在持续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本年度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二)、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对本年度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 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 仍需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度。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客观、公正、公平, 不存在内幕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审计意见方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该审计意见和对公司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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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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