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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pr 21, 2015

54224_rns_2015-04-21_54cd9071-6dfc-44b2-b289-836be23a9c47.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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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芭田股份”或“公司”)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保荐机构”)对芭田股份 2014 年度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发行上市及募集资金情况

芭田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14 号”文核准,采 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19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7.64 元,共募集资金 54,931.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31.222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 53,700.37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7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067 号”《验资报告》审核。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芭田股份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41,528.85 万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0,343.12 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大华核字[2012]464 号”鉴证报告确 认予以置换 5,910.25 万元及以“大华核字[2014]003679 号”鉴证报告确认予以置 换 24,432.87 万元;自 2012 年 7 月 3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芭田股份直接使用 募集资金支付项目款 11,185.73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1,669.73 万元,其中,2014 年 1-9 月份使用募集资金 579.45 万元。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841.2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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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芭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及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为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终止“35 万 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年推广 100 万亩灌溉肥设备项目、年产 20 万吨有机 肥产业化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其余项目的结余资金和利息)13,841.26 万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493.6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730101220006666270 151,680,000.00 44,176,899.12 活、定期存款方式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01880100004468 193,011,780.00 47,562,796.94 活、定期存款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星河世纪
支行
755917273810301 84,660,000.00 20,999,685.54 活、定期存款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华侨
城支行
4100320040020581 84,660,000.00 2,277.02 活、定期存款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支行
4420151500052518416 22,992,000.00 --- 活、定期存款方式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05880100002650 --- 1,113,563.15 活、定期存款方式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337130100100146348 --- 1,080,730.58 活、定期存款方式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79170155200006656 --- --- 活、定期存款方式
合 计 --- 537,003,780.00 114,935,952.35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制度。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2 年 8 月 3 日,本保荐机构会同芭田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徐州市芭田生 态有限公司、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 业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星河世纪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 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3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为加快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不变。2013 年 11 月,本保 荐机构及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广 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执行《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四 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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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700.37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9.4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841.2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528.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60万吨缓释肥及35万
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
15,168.00 15,168.00 0.02 11,022.77 72.67 --- ---
2、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0万吨
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万吨
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及年推广
100 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
19,301.178 19,301.178 397.32 15,068.80 78.07 --- ---
3、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吨
粉状水溶性肥项目
16,932.00 16,932.00 182.11 15,437.28 91.17 --- ---
4、年产20万吨有机肥产业化
项目
2,299.20 2,299.20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3,700.378 53,700.378 579.45 41,528.85 77.33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本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早日投产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
情况如下:
1、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中的二条线实施主体由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实
施地点由广西贵港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2、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0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及年推广100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中的“20万吨
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项目”实施主体由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3、将“年产60万吨缓释肥及35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中的“年产60万吨缓释肥项目”实施主体由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
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直接原因是基于贵州芭田将为转移后的募投项目提供原材料磷的有效保供,从而降低物流和生产成本。

本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早日投产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 情况如下:

1、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 12 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中的二条线实施主体由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施地点由广西贵港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更情况 2、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 10 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 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及年推广 100 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中的“20 万吨 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项目”实施主体由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3、将“年产 60 万吨缓释肥及 35 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中的“年产 60 万吨缓释肥项目”实施主体由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 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直接原因是基于贵州芭田将为转移后的募投项目提供原材料磷的有效保供,从而降低物流和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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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
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5,910.2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经本公司2014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其余项目的结余资金和利息)
13,841.26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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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情况

1 、芭田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情况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瓮安县,更接近原材料磷矿生产基 地。在募集资金实施过程中,为了更接近原材料基地、降低相应运输费用和生产 成本,以及避免项目建设过程重复投资,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及地点。

除实施主体及地点外,相关募投项目内容、金额未发生变化,项目变更前后 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前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后
投资主体 地点 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投资主体 地点 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1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
12 万吨粉状水溶性
肥项目(二条线)
贵港市芭
田生态有
限公司


11,288.00 贵州芭田
生态工程
有限公司
贵州省
瓮安县
11,288.00
2 20 万吨高塔全溶灌
溉复合肥项目
徐州市芭
田生态有
限公司


11,009.00 11,009.00
3 年产60 万吨缓释肥
项目
徐州市芭
田生态有
限公司


11,083.00 11,083.00
合计 33,380.00 33,380.00

2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事项履行的程序

2013 年 8 月 26 日,芭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2013 年 8 月 26 日,芭田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2013 年 8 月 26 日,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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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8 月 26 日,本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3 年 9 月 13 日,芭田股份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3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地点后的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完成后,于 2013 年 11 月分别与贵州芭 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本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签署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专户账号
金额(万元)
1 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 万吨
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二条线)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337130100100146348 11,288.00
2 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
项目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
805880100002650 11,009.00
3 年产60万吨缓释肥项目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79170155200006656 11,083.00
合计 33,380.00

六、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为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终止“35 万台种肥一体 播种设备项目、年推广 100 万亩灌溉肥设备项目、年产 20 万吨有机肥产业化项 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其余项目的结余资金和利息)13,841.26 万元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2014 年 12 月 4 日,芭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014 年 12 月 4 日,芭田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014 年 12 月 4 日,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4 年 12 月 4 日,本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4 年 12 月 24 日,芭田股份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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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芭田股份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 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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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友新 邱荣辉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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