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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Oct 2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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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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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 [2014]004788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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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2014 年 7-12 月、2015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1-2
二、 盈利预测表及说明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 1
测表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 1
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 1-29
测说明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关于盈利预测报告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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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 [2014]004788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阿姆斯公司)编制的 2014 年 7-12 月、2015 年度的盈利预测。我 —— 们的审核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11 号 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阿姆斯公司管理层对该盈利预测及其所依 据的各项假设负责。这些假设已在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中 披露。

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 项使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没有为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 该盈利预测是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盈利预测编制 基础的规定进行了列报。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 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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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1 页

大华核字[2014]004788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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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核报告仅供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所 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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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2 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表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表

预测期间:2014 年 7-12 月、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已审实现数
1-6 月已审
实现数
1-6 月已审
实现数
2014
7-12 月预测
合计 2015
预测数
一、营业收入 6,355.55
3,221.50
4,750.00
7,971.50 9,600.00
二、营业成本 3,335.81
1,769.01
2,439.23
4,208.24 4,981.7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84 9.88
9.18
19.06 18.72
销售费用 1,406.67 670.77
1,060.00
1,730.77 2,084.35
管理费用 940.68 409.87
581.33
991.20 1,118.72
财务费用 66.52 38.80
39.00
77.80 78.00
资产减值损失 17.37 34.94
---
34.94 24.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投资收益 18.70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 --- --- ---
三、营业利润 587.36 288.23 621.26 909.50 1,294.48
加:营业外收入 146.06 9.45
---
9.45 ---
减:营业外支出 -- 2.58
---
2.58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 ---
四、利润总额 733.41 295.10
621.26
916.36 1,294.48
减:所得税费用 99.17 43.01
93.19
136.20 194.17
五、净利润 634.24 252.09
528.07
780.17 1,100.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0.39 244.65
528.07
780.17 1,100.31
少数股东损益 (16.15) 7.44
---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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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表 第 1 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姆斯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 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不 应过分依赖该项资料。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 1-6 月业经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本公司 2014 年 7-12 月、2015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 营销计划等资料,编制了本公司 2014 年 7-12 月、2015 年度的盈利预测表。编制该盈利预测 — 表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 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需要 使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到财务报告日的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披露,以 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费用。

二、基本假设

  • 1.本公司所遵循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仍如

  • 现实状况,无重大变化;

  • 2.本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汇价将在正常范围内

  • 波动;

  • 3.本公司所属行业的市场状况及市场占有率无重大变化;

  • 4.本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能如期实现,无重大变化;

  • 5.本公司预测期内的经营运作,不会受到人力、能源、原材料等严重短缺的不利影响;

  • 6.本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按计划完成。计划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投产,并无重大失

误;

  • 7.本公司盈利预测期内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 8.本公司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核算方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本公司以前一

  • 贯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一致;

  • 9.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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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第 1 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阶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北京世纪阿姆 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姆斯有限”)整体变更而来,阿姆斯有限是经北京市人民政 府颁发的外经贸京字(1996)0441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由 香港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实业”)与北京阿姆斯生物医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研 究所”)投资组建,注册资本 100 万美元,其中:

股东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世纪实业 55.00 55.00
研究所 45.00 45.00
合计 100.00 100.00

1996 年 11 月 21 日,国家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京总副字第 011884 号(1-1)。1997 年 11 月 20 日,国家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1998 年 9 月根据军委关于军队不再经商的决定,研究所办理了企业注销登记。研究所在公 司的权利和义务由其上级单位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以下简称“动物中心”)继承。1998 年 9 月 8 日,研究所、世纪实业与北京世纪诚信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信公司”)三 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由诚信公司受让研究所所持公司 45%的股权(以下简称“标 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300 万人民币。该协议签订之前,研究所已收到意向金 80 万元人民币; 该协议签订之后,动物中心于 1999 年收到了转让价款 300 万元人民币,该股权转让款由世纪实 业支付,股权转让一直未办理工商过户手续。世纪实业实际为标的股权的实际享有人。

2003 年,世纪实业与诚信公司决定全面退出,世纪实业、诚信公司声明 1998 年 9 月 8 日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作废。世纪实业以 80 万人民币的价款转让公司 100%的股权给邓祖科。 由于 1998 年《股权转让协议书》项下的标的股权一直未办理工商过户手续,无法再次办理股权 转让手续。对标的股权由动物中心与邓祖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为 380 万人民币; 对于世纪实业所持公司之 55%股权,作价 80 万人民币转让给石向欣,石向欣所持有公司的全 部股权皆为代邓祖科持有。

2003 年 8 月 28 日,世纪实业与石向欣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世纪实业将其在公司

盈利预测编制基础说明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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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55%的股权作价 8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石向欣。

2003 年 9 月 22 日,动物中心与邓祖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动物中心将其在公司 45%的股权作价 38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邓祖科。

2003 年 9 月 30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转股改制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同意研究所将其所持全部股份转让给动物中心,动物中心再将其 所持全部股份转让给邓祖科,世纪实业将其所持全部股份转让给石向欣,终止合营合同,公司 改制为内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 829 万元,邓祖科持有公司 373 万元出资,石向欣持有公司 456 万元出资。

2003 年 11 月 7 日,北京市工商局核发变更后注册号为 110000262096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2008 年 4 月 13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以《注册号变更通知》核准阿姆斯公司注册号 110002620962 变更为 110000006209627。

2010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二次股东会,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 829 万元增资 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的 171 万元出资全部由邓祖科缴纳。2010 年 4 月 20 日,北京市工商 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 年 8 月 26 日,石向欣与邓祖科解除了股权代持关系,石向欣与邓祖科签订了《股权 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 45.6%的股权共 456 万元人民币出资额无偿转让给邓祖科,转让后邓 祖科持有阿姆斯 1000 万出资。

201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到 1313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313 万元,由李铭、仇志华、陈敏余、关长功、孙希兴等出资缴纳。

2011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313 万元增加到 1378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65 万元,由薛桂芝、张良池缴纳。

2.股份制改制情况

201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公司由阿姆斯有限整 体变更设立,各股东持有股份及比例不变。2011 年 11 月 21 日,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中兴华验字(2011)第 2202006 号《验资报告》。2011 年 11 月 29 日,北京市工 商局核发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 年 4 月 1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正式挂牌。

2012 年 7 月 18 日,公司根据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2,480,400.00 元,由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 2012 年 7 月 18 日,变更 后注册资本为 16,260,400.00 元。

本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天秀路 10 号北京建设大学办公行政楼 3 层 3005 室,法定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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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代表人:邓祖科。

() 行业性质

本公司属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行业。

(三)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生物产品、微生物菌剂、复混肥料、水溶 肥料、土壤调理剂、生物有机肥、有机肥料。

一般经营项目:开发生物产品、微生物菌剂、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土壤调理剂、生物有 机肥、有机肥料;销售自产产品;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

(四)主要产品或提供的主要劳务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有机物料腐熟剂、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等。

(五)基本组织架构

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设立了财务管理部、项目运营部、市场部、研发部、行政管理部、资本运营部、人力资源部、 综合部、技术部、连锁事业部等职能部门。

二、公司的重要会计政策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 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4 年 6 月 30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14 年 1-6 月、2013 年度、201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本公司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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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3 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 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 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 报表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 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 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 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 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 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 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 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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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4 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 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 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 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 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 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 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 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 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 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 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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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 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 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 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 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 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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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6 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以向 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 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 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 (6)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 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

  • 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

起。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 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

  • 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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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 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 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 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 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 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 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 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 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 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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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 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 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 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 则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所有者权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 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 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 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 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 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

(2)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 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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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依据。

  •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年-2年(含2年) 10 10
2-3年(含3年) 30 30
3年以上 50 50
  •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判断依据: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 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 重不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组合中分 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

(十一)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 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发出商品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原材料和半 成品在领用和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产成品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 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 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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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 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 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二(五)同一控制下和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

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 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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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持有投资期间, 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和其他投资变动为基 础进行核算。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 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投资企业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 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 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 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 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 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 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 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 .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 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 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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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 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 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应当在 附注中披露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 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 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企业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 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 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4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 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 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5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存在 减值迹象时,根据单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 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 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 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后, 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三)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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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折旧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 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 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 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 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机器设备 10-20 5 9.50-4.75
运输设备 5 5 19.00
办公家具 5 5 19.00
电子设备 3 5 31.67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 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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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四)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 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 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 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 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五)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

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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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

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 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 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 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六)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 权等。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 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

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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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 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 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 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 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2.使用 寿命 有限的无形资 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预计使用寿命 依 据
土地使用权 50 土地使用证权证

每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年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4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

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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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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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

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6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

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2.摊销年限
类别 摊销年限 依据
土地租赁费 、车间改造费 50年、20年 实际受益年限

(十八)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

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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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 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 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九)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实现。

本公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 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 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 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具体方式为:预收货款的情况下,产品交付客户委托的承运方 时确认收入;赊销的情况下,经履行审批程序后,产品交付客户委托的承运方时确认收入。

2.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 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 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 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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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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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 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 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 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二十)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 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 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名义 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 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

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成的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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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性差异。

三、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1 .流转税及附加税费

税种
计税(费)依据
税率
2015年
2014年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
3%
6%、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
7%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2%
2013年
6%
7%
3%
2%

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113 号,经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批复(海国税流批复【2001】N13126 号),公司生产的阿 姆斯复混肥免征增值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9】9 号),经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七税务所认定(海国税【2010】07001 号),公 司生产的有机物料腐熟剂自 201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6%征收 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13 年 6 月 19 日,公司重新登记备案,按照简易办法 6%征收率计算缴纳 增值税的期限为 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4】57 号),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 6%和 4%的增 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 3%。

经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七税务所备案,公司生产的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

公司名称
税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本公司
15%
15%
15%
重庆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阿姆斯”)
25%
25%
25%
甘肃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
肃阿姆斯”)
25%
25%
25%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
姆斯工程”)
25%
25%
25%
北京世纪阿姆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
姆斯农业”)
25%
25%
25%
备注

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经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七税务所备案,公司自 2012 年至 2014 年按 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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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子公司均按 2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盈利预测表中各主要项目的预测依据和计算方法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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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22 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预测明细表 预测期间:2014 年 7-12 月、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2014年度 2014年度
产品名称 2015年度预测
2013年度已
审实现数
1-6月已审
实现数
2015年度
预测数
2013年度
已审实现数
1-6月已审
实现数
7-12月预测数 合计 7-12月预测数 合计
阿姆斯复混肥 2,419.32
1,100.86

1,900.00

3,000.86

3,100.00

1,467.97

673.95

1,163.18

1,837.13

1,897.82
微生物菌剂 2,729.78
1,368.17

2,550.00

3,918.17

5,200.00

978.42

571.98

1,066.05

1,638.03

2,173.91
生物有机肥 1,167.13
747.20

300.00

1,047.20

1,300.00

869.22

523.08

210.00

733.08

910.00
废料、原材料 39.33
5.26

---
--- --- 20.19 --- --- --- ---
合计 6,355.55
3,221.50

4,750.00

7,971.50

9,600.00
3,335.81
1,769.01
2,439.23
4,208.24
4,9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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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23 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本公司主营阿姆斯复混肥、微生物菌剂、生物有机肥等微生物肥料。2014 年和 2015 年 销售收入呈现一定幅度的增长,主要是公司基于微生物市场的发展情况,合理调整公司产品 结构,巩固加大力度拓展生物有机肥、秸秆腐熟剂政府采购市场,积极拓展新疆、甘肃、山 东、黑龙江等省的政府采购市场;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生物肥料产业的发展,国务院发布的《生物产业发展规划》,把 生物技术定位为未来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生物肥料列入科技部发布的《“十二五” 生物技术发展规划》重大生物产品之一。针对我国化肥使用超量、低效、耕地质量逐年下降 的突出问题,以减少化肥施用量、改善耕地质量为主要目标,开展新型高效生物肥料产业化。 到目前,国家跟进的支持生物肥料产业化发展的项目接近 10 亿元人民币。目前,我国微生 物肥料主要有三类,分别是农业微生物菌剂、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我国微生物肥 料企业总数目前在 950 个以上,年产量 1000 万吨,年产值 150 亿元。未来,有机物料腐熟 菌剂、土壤修复菌剂、根瘤菌剂和溶磷菌剂,果树、蔬菜等经济作物专用的功能菌剂、生物 有机肥、抗旱菌剂等产品,将成为研发推广的热点,为公司的销售增长奠定了基础。

2014 年度预测收入为 7,971.50 万元,比 2013 年度已审实现数 6,355.55 万元增加 1,615.95 万元,增幅为 25.43%;2015 年度预测收入为 9,600.00 万元,比 2014 年预测收入增加 1,628.50 万元,增幅为 20.43%。营业收入预测数系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结合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未来的 发展趋势综合确定的。

2014 年度预测销售成本为 4,208.24 万元,比 2013 年度已审实现数 3,335.81 万元增加 872.43 万元,增幅为 26.15%。2015 年度预测销售成本为 4,981.73 万元,比 2014 年度已审 实现数 4,208.24 万元增加 773.49 万元,增幅为 18.38%。营业成本预测数系参考公司各类产 品的历史数据,结合企业未来的规模变化及成本控制措施综合进行预测的。

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营业税金及 附加
项 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41-6 20147-12 合计
已审实现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预测数 预测数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57 5.76 5.35
11.11

10.92
教育费附加 4.96 2.47 2.30
4.77

4.68
地方教育费附加 3.31 1.65 1.53
3.18

3.12
合计 19.84 9.88 9.18
19.06

18.72

2014 年度预测营业税金及附加为 19.06 万元,比 2013 年度已审实现数减少 0.7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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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24 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降幅为 3.94%。2015 年度预测营业税金及附加为 18.72 万元,比 2014 年预测营业税金及附 加减少 0.34 万元,降幅为 1.78%。在 2014 年、2015 年度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的情况下营业 税金及附加无出现较大波动主要系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4】57 号),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 6%和 4%的增值税 征收率统一调整为 3%。

3 .销售费用

3.销售费
项 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41-6 20147-12 2014 年度
已审实现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预测数 预测数
职工薪酬 220.85 95.64 160.00
255.64

307.87
广告宣传费 330.21 280.34 100.00
380.34

458.04
运输费 484.12 169.02 400.00
569.02

685.27
办公费 63.08 31.46 50.00
81.46

98.10
差旅费 46.40 11.42 50.00
61.42

73.96
招待费 13.59 6.96 10.00
16.96

20.42
服务费 215.55 36.39 260.00
296.39

356.94
其他 32.88 39.55 30.00
69.55

83.76
合计 1,406.67 670.77 1,060.00
1,730.77

2,084.35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广告宣传费、运输费、服务费等项目,销售费用是根据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 1-6 月销售费用已审实现数及分析历史年度销售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基础上进行预测。 2014 年度销售费用预测为 1,730.77 万元,比 2013 年度已审实现 数 1,406.67 万元增加 324.10 万元,增幅为 23.04%。2015 年度预测的销售费用为 2,084.35 万 元,比 2014 年预测的销售费用增加 353.58 万元,增幅为 20.43%。增长的主要原因系销售 规模增加所致。其中:

(1)职工薪酬:

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根据销售部门人员的薪酬水平及预测期间根据业务量估计的业 务员人数进行预计。

(2)广告宣传费、运输费、服务费:

以 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的实际发生额为基础,结合预测期间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 及分析历史年度销售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进行预计。

4 .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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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25 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项 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41-6 20147-12 2014 年度
已审实现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预测数 预测数
职工薪酬 133.15 84.24 90.00
174.24

191.66
折旧与摊销 19.74 11.31 11.31
22.62

22.62
无形资产摊销 17.78 8.89 8.89
17.78

17.78
办公费用 131.16 34.44 110.00
144.44

173.95
差旅费 7.61 5.16 6.00
11.16

13.44
业务招待费 10.90 4.17 10.00
14.17

17.07
租赁费 33.10 35.13 35.13
70.26

70.26
研发费 563.06 216.68 290.00
506.68

576.00
其他 24.17 9.84 20.00
29.84

35.94
合计 940.68 409.87 581.33
991.20

1,118.72

管理费用中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资产摊销费、研发费用、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

等。

2014 年度预测管理费用为 991.20 万元,比 2013 年度已审实现数增加 50.52 万元,增幅 为 5.37%。2015 年度预测管理费用为 1,118.72 万元,比 2014 年预测管理费用增加 127.52 万 元,增幅为 12.87%。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规模扩大研发费用、职工薪酬引起的各项 费用增长所致。其中:

(1)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根据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预测期间工资增长率预计。

(2)折旧费、资产摊销费

折旧根据本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年限预计。

摊销费用根据本公司现有无形资产及其摊销年限及计划新增无形资产及摊销年限来预

计。

(3)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以 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的实际发生数为基础 ,考虑计划的研发项目及 业务发展的需要、研发活动的变化进行估计。

(4)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

以 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的实际发生数为基础,结合预测期间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 及分析历史年度管理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进行预计。

5 .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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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26 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项 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41-6 20147-12 2014 年度
已审实现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预测数 预测数
利息支出 69.43 41.11 41.31 82.43 82.63
减:利息收入 3.86 2.87 2.87 5.74 5.74
汇兑损益 --- --- --- --- ---
手续费及其他 0.96 0.55 0.55 1.11 1.11
合计 66.52 38.80 39.00 77.80
78.00

2014 年度、2015 年度预测财务费用主要为公司银行借款而产生的利息支出。公司财务 费用预测数主要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存贷款规模,按照现行相同期限银行 贷款利率,并考虑利息资本化的情况下,据以确定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按 照历史平均水平进行预测。

6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41-6 20147-12 2014 年度
已审实现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预测数 预测数
坏账损失 17.37 34.94 --- 34.94
24.00
合计 17.37 34.94 --- 34.94
24.00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按会计政策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系根据 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应收款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并结合 2014 年度、2015 年度的营销计 划以及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预计。

7 .所得税费用

项 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41-6 20147-12 2014 年度
已审实现数 已审实现数 预测数 预测数 预测数
所得税费用 99.17
43.01
93.19
136.20
194.17
合计 99.17 43.01 93.19 136.20
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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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27 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2014 年度预测所得税费用为 136.20 万元,比 2013 年已审实现数增加 37.02 万元,增幅 为 37.33%。2015 年度预测所得税费用为 194.20 万元,比 2014 年度预测所得税费用增加 58.00 万元,增幅为 42.59%。增长原因系预测年度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所得税费用是根据预测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计算而得。

五、影响盈利预测结果实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本公司所作盈利预测已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盈利预 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不应过度依赖该项资 料,并注意如下主要问题:

(一)产业政策风险

微生物肥料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内的企业规模普遍较小, 行业集中度不高。近年来,无论是国家政策,还是产业化专项,都加大了对生物产业的支持 力度,微生物肥料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市场前景广阔。国家政策和产业化专项的支持, 一方面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生物肥料行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加剧了行业竞争,许多投资 者通过各种渠道进入生物化肥行业,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税收方面,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27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如果证书到期后企业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在优惠期内减税条件发 生变化不再符合减税条件,存在不能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风险,进而影响企业的净利润水 平。

(二)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由于国家政策和产业化专项的支持,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生物肥料行业的快速 发展,然而也加剧了行业竞争,许多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进入生物化肥行业,企业数量不断 增加。并且有不少企业的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并以低于正常产品的价格进行销售,以 不正当竞争的方式取得部分不知情的消费者的信任,取得部分市场份额。目前,公司的发展 面临着仿冒、仿制产品不正当竞争的阻力,由于公司对产品质量采取严格的要求,因此,公 司的产品相对于业内同类产品价格要高出 15-20%,这样使得公司产品在消费者面临竞争处 于劣势,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竞争难度。

(三)产业波动风险

微生物肥料产品主要应用于农业生产,公司生产经营与农业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的关联 性。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现代化程度不高,容易受到旱、涝、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及病虫 害的影响。若农业生产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四)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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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28 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公司受销售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影响,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 6 月末,应收 账款净额为 1,113.31 万元、1,392.95 万元、2,033.62 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38.44%、 45.76%、62.39%,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不利于经营效率的提高。若宏观经济形势疲软或国家 采取紧缩的金融政策,将可能导致主要债务人及下游用户的支付能力发生恶化,进而存在部 分或大量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公司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的季节性风险

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会引起肥料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市场价格的波动。一年中第 一季度和第三季度为肥料产品的销售旺季,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为肥料产品的销售淡季。在 销售旺季中,肥料产品销售量较大,销售价格也较淡季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农业生产的季节 性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附件: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盈利预测报告的声明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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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第 29 页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7-12 月、2015 年度 董事会关于盈利预测报告的声明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盈利预测报告的声明

一、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就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盈利预测事宜特作声明如下:

二、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的盈利预测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 存在任何虚假和误导性内容。

三、本公司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假设是合理的, 并且假设已充分披露。

四、本公司盈利预测是根据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 1-6 月业经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本公司 2014 年 7-12 月、2015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资料的假设基础上编制的,且已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和 损失。

— 五、本公司编制盈利预测所选用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与公司实际情况一致,编制基础恰当。

六、本公司盈利预测的结果是谨慎的,并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实现的,本公司 全体董事对所编制的盈利预测报告负责。

(全体董事签字):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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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关于盈利预测报告的声明 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