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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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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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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14] 003196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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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3 年度)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 | 1-6 |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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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14] 003196 号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芭田公司”)《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芭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芭田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芭田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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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第 1 页
大华核字[2014] 003196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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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芭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芭田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芭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芭田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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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第 2 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1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8,700.00 万股,发 行对象总数为 7 名,不超过 10 名,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截至 2012 年 7 月 3 日止, 本公司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190.00 万股,股票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64 元,共计 募集人民币 549,316,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2,312,220.00 元,本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7,003,780.00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7 月 2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验 字[2012]07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0,949.40 万元,其中:直接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6,516.53 万元, 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项目 24,432.87 万元(公司于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5,910.25 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以 “大华核字[2012]464 号”鉴证报告确认予以置换)。2012 年 7 月 3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款 10,606.28 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 金账户利息收入 1,217.442 万元。201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334.38 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8,401.2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为方 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保证 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査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 荐机构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要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的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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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1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根据 2012 年 8 月 3 日本公司与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星河世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徐州市 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芭田”)或贵港市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港芭田”)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 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或净额的百分之 五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 出清单;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 查询专户资料;公司负责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若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 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 公司需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早日投产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和实施地点:
1、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 12 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中的二条线实施主体由贵港 芭田变更为贵州芭田,实施地点由广西贵港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2、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 10 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 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 合肥及年推广 100 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中的“20 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项目”实施 主体由徐州芭田变更为贵州芭田,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3、将“年产 60 万吨缓释肥及 35 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中的“年产 60 万吨缓释 肥项目”实施主体由徐州芭田变更为贵州芭田,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不变。2013 年 11 月,本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 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芭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在报公司同意的 情况下,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 保荐人。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人。子公司募集资金存单不得向任何第三方 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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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2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 ||||
| 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 730101220006666270 | 151,680,000.00 | 44,158,603.20 | 活、定期存款方式 |
| 部 |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01880100004468 | 193,011,780.00 | 50,702,965.96 | 活、定期存款方式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 ||||
| 公司深圳星河世纪 | 755917273810301 | 84,660,000.00 | 20,413,491.29 | 活、定期存款方式 |
| 支行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 ||||
| 有限公司深圳华侨 | 4100320040020581 | 84,660,000.00 | 2,989.02 | 活、定期存款方式 |
| 城支行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支行 |
4420151500052518416 | 22,992,000.00 | 23,170,559.22 | 活、定期存款方式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05880100002650 | --- | 110,101,773.51 | 活、定期存款方式 |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337130100100146348 | --- | 112,879,921.06 | 活、定期存款方式 |
|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 79170155200006656 | --- | 22,582,618.12 | 活、定期存款方式 |
| 合 计 | 537,003,780.00 | 384,012,92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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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3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201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60万吨缓释肥及35 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 是 15,548.00 2、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0万 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 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及 年推广100万亩灌溉施肥设 备项目 是 29,142.00 3、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 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 是 16,932.00 4、年产20万吨有机肥产业 化项目 否 3,282.5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4,904.50 |
53,700.37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15,548.00 8,574.49 11,022.75 70.89% --- 29,142.00 11,176.97 14,671.48 50.34% --- 16,932.00 6,795.33 15,255.17 90.10% --- 3,282.50 --- --- --- --- 64,904.50 26,546.79 40,949.40 63.09% --- |
9,334.38 16,516.53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否 否 --- 否 否 --- 否 否 --- 否 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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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4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本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 | |
|---|---|
| 议案》,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早日投产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 |
| 体及地点,变更情况如下: | |
| 1、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2万吨粉状水溶性肥项目”中的二条线实施主体由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 | |
| 公司,实施地点由广西贵港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 2、将“灌溉施肥项目-年产10万吨料浆全溶灌溉复合肥、20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及年推广100万亩灌溉施肥设备项目”中的“20 |
| 变更情况 | 万吨高塔全溶灌溉复合肥项目”实施主体由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 |
| 省瓮安县; | |
| 3、将“年产60万吨缓释肥及35万台种肥一体播种设备项目”中的“年产60万吨缓释肥项目”实施主体由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 | |
| 变更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徐州市变更为贵州省瓮安县。 | |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直接原因是基于贵州芭田将为转移后的募投项目提供原材料磷的有效保供,从而降低物流和生产成 | |
| 本。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
| 及置换情况 | 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5,910.2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
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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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5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争取早日投产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及地点(详见前述三);除此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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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