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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Feb 2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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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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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0 年度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立信大华核字[2011] [2011]0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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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目 录 一、 募集资金2010 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 附件 募集资金2010 年度使用情况说明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
页码 |
|---|---|
| 1-2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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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2010 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立信大华核字[2011] [2011]06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芭田公司)募集资金2010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芭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 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的基础上对芭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 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芭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 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 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 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结论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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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芭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和《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芭田公司募集资金 2010 年度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芭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芭田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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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0 年度使用情况说明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5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 年9 月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4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16 元。截止2007 年9 月12 日, 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43,8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13,059,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230,781,000.00 元。
截止2007 年9 月12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 师事务所(现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大华”)出具“深华 (2007)验字9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222,700,718.34 元,其中:超出募投 项目所需部分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3,781,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利用自筹资 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6,020,410.24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24,445,188.55 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1,545,880.45 元。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80,281.66 元。
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0,465,598.79 元,其中:公 司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46,020,410.24 元;于2007 年9 月12 日起至 2010 年12 月31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124,445,188.55 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32,906.76 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 专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存放。公司设立专用账户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管理制度所称使用募集资金申请,是 指使用部门或单位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用途、金额、款项提取等。本管 理制度所称使用募集资金的审批手续,是指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针对使用 部门的使用募集资金申请由子公司使用部门申请,子公司财务主管复核,子公司总经理审核, 总裁(或被授权人)签批,会计部门执行的程序。
2007 年10 月20 日,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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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了方便募投项目建设,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变更募集资金 存放专用账户,取消原募集资金到位时开设的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与深圳发展银行深 圳华侨城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芭田”)在 中国农业银行徐州沛县支行营业部开设的银行账户和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港芭田”)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开设的银行账户变更为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2008 年10 月28 日,徐州芭田、贵港芭田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 总额的百分之五的,商业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 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 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能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不 履行义务的情形。
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中国农业银行徐州沛县支行营业部 | 10-244101040211379 | 2,510,944.17 |
活期存款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 | 884005888508093001 | 5,569,337.49 |
活期存款 |
| 合 计 | 8,080,281.66 |
三、201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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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3,078.10 | 23,078.1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3.29 | 383.29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17,046.5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是否已变 | 截至期末累计投 | 截至期末 | |||||||||||
| 截至期末累 | 项目可行性是 | ||||||||||||
| 承诺投资 | 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 | 调整后 | 截至期末承 | 本年度 | 入金额与承诺投 | 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 本年度实 | 是否达到 | |||
| 计投入金额 | 否发生重大变 | ||||||||||||
| 项目 | (含部分 | 投资总额(1) | 投资总额 | 诺投入金额 |
投入金额 |
入金额的差额(3) | (%)(4)= | 态日期 | 现的效益 | 预计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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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化 | ||||||||||||
| 变更) | =(2)-(1) | (2)/(1) | |||||||||||
| 生态型复肥规 | 否 | 12,000.00 | 未变更 | 12,000.00 | 383.29 |
11,573.74 | (426.26) |
96.45% | 一期:2007 年7 月; 二期:2009 年4 月 注1 |
3,762.92 | 注3(1) | 否 | |
| 模化生产项目 | |||||||||||||
| (60 万吨复合肥 | |||||||||||||
| 项目) | |||||||||||||
| 徐州芭田30 万 | 否 | 5,700.00 | 未变更 | 5,700.00 | --- |
5,472.81 | (227.19) |
96.01% | 2008 年5 月 注2 | 2,984.33 | 注3(2) | 否 | |
| 吨复合肥项目 | |||||||||||||
| 合计 | --- | 17,700.00 | 未变更 | 17,700.00 | 383.29 |
17,046.55 | (653.45) |
96.31%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项目完工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超出募投项目所需部分的募集资金53,781,000.00元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于2005年8月经徐州市沛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及2006年8月经贵 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立项,并经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由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现行投入,截止2007年10月9日,本公司自筹资金投入4,602.04 万元,业经立信大华出具深华(2007)专审字387号《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 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鉴证。经2007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 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自筹资金共计4,602.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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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上述募投项目部分尚未结算,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尚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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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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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项目二期主体工程已于2009 年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始生产,配套工程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已全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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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该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08 年5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始生产,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尚有约680 万元的配套工程未完工。
注3:(1)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生态型复肥规模化生产项目”项目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全部投产后,按50%产能利用率 计算,年产量为30 万吨,年新增销售收入60,000 万元,年新增税后利润2,203 万元。2010 年度新增产量15.53 万吨,新增销售收入40,327.78 万元, 年新增税后利润3,762.92 万元。
(2)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徐州芭田30 万吨复合肥项目”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全部投产后,按50%产能利用率计 算,年产量为30 万吨,年新增销售收入30,000 万元,年新增税后利润1,230 万元。该项目2010 年度新增产量11.54 万吨,新增销售收入34,156.89 万 元,年新增税后利润2,984.33 万元。
上述两项目2010 年度实现的利润达到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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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2010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披露的问题。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万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万海
2011 年2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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