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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OMING TECHNOLOG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Apr 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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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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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王孝春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孝春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 年4 月25 日召开的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孝春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 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 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 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 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宝明科技

股票代码:002992 法定代表人:李军

董事会秘书:张国宏

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传真:0755-29841777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 栋 2 楼

邮编:516083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 年 4 月 6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孝春先生,其基 本情况如下:

王孝春:1968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2 年7 月-1999 年12 月,担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法律部经理;2000 年1 月-2002 年12 月,担任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 年6 月-2004 年2 月, 担任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2014 年,担任深圳市迪菲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 年1 月-2005 年7 月,担任广东江山宏律师事 务所律师、合伙人;2005 年7 月-2011 年3 月,担任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2011 年11 月至今;担任广东朗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4 年7 月-2020 年7 月,担任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8 月至 今,担任深圳市德力凯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7 月-2020 年9 月, 担任启志堂教育(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2017 年6 月至今,担

任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 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王孝春先生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对《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 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2 年 4 月 19 日~2022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 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 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人:张国宏、蒋林

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联系传真:0755-2984177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 栋 2 楼

邮编:51608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王孝春

2022 年 4 月 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 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 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 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王孝春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 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
1.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宝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

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 权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