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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OMING TECHNOLOG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Apr 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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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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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临时)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星期一)15:0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5 日(星期一)15: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25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 年 4 月 25 - -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 间:2022 年 4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 园宝明科技园B 栋2 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 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 司独立董事王孝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 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深圳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2-014)。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 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 托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或传真需在登记 时间内送达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 2、会议登记时间:2022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

  • 技园B 栋2 楼多媒体会议室。

  •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

五、其他事项

  •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 2、联系人:张国宏、蒋林

  • 3、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 4、指定传真:0755-29841777

  • 5、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6、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 技园 B 栋 2 楼

  • 7、邮政邮编:516083

六、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

七、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2

2、投票简称:宝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弃权、反 对。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单位)参加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名称 提案名称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

签署日至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 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拟参加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2 年4 月21 日17:00 前将回 执传回本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