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BAOMING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1, 2021
54979_rns_2021-03-01_63d8b92f-7652-47a8-a1b6-4c257ce390e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0]97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2.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107.5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414.1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0,693.33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 验字[2020]230Z014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 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 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20 年 7 月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分别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深圳龙 华支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 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 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 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58873808249、643068999、20000018715800035592987)。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 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665008995)。
募集资金储存的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宝安支行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632204117 | 6.9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观澜支行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747173785308 | 14.53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营业部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20000014684000035456226 | 31.99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宝安支行 |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 公司 |
643068999 | 908.39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观澜支行 |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 公司 |
758873808249 | 16,849.92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营业部 |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 公司 |
20000018715800035592987 | 3,333.37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宝安支行 |
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 有限公司 |
665008995 | 19,371.28 |
| 合 计 | 40,516.44 |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募集资 金 ① |
募集资金银行存 款利息收入 ② |
尚未支付的发 行费 ③ |
交易手续费 ④ |
建设项目投入 资金 ⑤ |
结余 ⑥=①+②+③- ④-⑤ |
|---|---|---|---|---|---|
| 70,693.33 | 257.75 | 30.19 | 0.66 | 30,464.17 | 40,516.44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前次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民币 30,464.17 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0 年 9 月 10 日,为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结合募投项目实 施情况以及现有设备条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将“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一级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 司变更为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宝明科技园变更为 赣州宝明科技园。
本次变更“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是根据该募投项目实 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的原因系尚未完成项目建设。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 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7,981.14 万元,置换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1 | LED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 | 34,938.21 | 12,773.56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2 | 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 | 30,906.03 | 3,705.58 |
|---|---|---|---|
| 3 |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4,849.09 | 1,502.00 |
| 合 计 | 70,693.33 | 17,981.14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容诚专字[2020]230Z2004 号鉴证报告。保荐人中银国际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公司本次以募 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为 40,516.44 万元(含银行 存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净额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 287.29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 总额的 57.31%。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投入整体按计划进行,公司将根据项目计划进 度有序使用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不进行效益核 算。
除上述项目以外,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无其他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