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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OMING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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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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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孝春)
一、 本人作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在2020 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了职责, 积极出席了2020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 年度任 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二、报告期内参加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认真出席会议并进行 了表决,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
-
3、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出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本 届董事会其他董事成员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提供担保、盈利预测、董事 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和续聘2020 年度 审计机构等事项共同发表了同意或认可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 2020 年2月1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确认《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
|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确认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关于 | 《深圳市 | 宝明科技 | 股份有限 | 公司201 | 9 | |||||||
| 年度 | 务决算 | 告》的 | 案 | |||||||||
| 关于 | 深圳市 | 明科技 | 股份有限 | 公司202 | 0 | |||||||
| 年度财 | 务预算报 | 告》的议 | 案 | |||||||||
| 关于 | 《深圳市 | 宝明科技 | 股份有限 | 公司202 | 0 | |||||||
| 2 | 020 年3 | 第三届董事 | 会第二十 | 年度预 | 计日常关 | 联交易》 | 的议案 | |||||
| 月18 日 | 三次 | 会议 | 《关子公 | 深圳市提供融 | 明科技担保的 | 份有限案》 | 司为惠 | |||||
| 《关于 | 深圳市宝 | 明科技 | 股份有限 | 公司为赣 | 州 | |||||||
| 子公司 | 提供融资 | 担保的议 | 案》 | |||||||||
| 《关年度 | 深圳市营与投 | 宝明科技计划的 | 股份有限案》 | 公司202 | 0 | |||||||
| 《关 | 深圳市 | 明科技 | 股份有限 | 公司202 | 0 | |||||||
| 年度向 | 银行申请 | 授信额度 | 的议案》 | |||||||||
| 2 | 020 年5 | 第三届董事 | 会第二十 | 关于 | 《深圳市 | 宝明科技 | 股份有限 | 公司202 | 0 | |||
| 月9日 | 五次会议 |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 ||||||||||
| 2020 年5月1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盈利预测》的议案 | ||||||||||
| 2020 年8月9 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2020 年8月25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 ||||||||||
|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 ||||||||||||
|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20 年9月10 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 ||||||||||
|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
|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 2020 年12月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关于续聘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并不定 期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证券 部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 司的运行状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遵守《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 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的工作
1、2020 年度在任职期间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 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会议召开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 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本人在2020 年度任职期内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内部控制制 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业务发展情况及信息披露规范情况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材料,与相关人员沟通, 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本人在2020 年度内监督核查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积极有效 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本人持续学习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广 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 员在2020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王孝春 2021 年4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