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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BAOMING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Nov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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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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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明科技”)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8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 3,4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并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中银国际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 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中银证券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尚未结束,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 构更换为中信证券,中银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对宝明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97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1,075,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4,141,680.13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6,933,319.8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 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41 号《验资报告》。公 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7,981.14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LED 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 34,938.21 9,535.34
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 30,906.03 11,294.41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849.09 3,123.91
合计 70,693.33 23,953.6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使用进度
LED 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 34,938.21 25,402.87 72.70%
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 30,906.03 19,611.62 63.45%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849.09 1,725.18 35.57%
合计 70,693.33 46,739.67 66.12%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预计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存在暂 时性剩余。为提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 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为前提,按照 各项目投资时间进度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 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当前公司积极布局中尺寸背光源业务,同时电容式触摸屏业务发展较快,营 运资金占用增加,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 等数额的银行借款,经测算,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770 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 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 管理与使用工作。如果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 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公司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 风险投资;

2、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 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 间未超过 12 个月。上市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熊科伊 陈立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