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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V-Displa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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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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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939 证券简称: 秋田微 公告编号: 2021-010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39,628,374.59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951,886.79 元,共计 43,580,261.38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 号)同意注 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7.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743,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9,768,867.9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3,831,132.0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已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出具(天健验[2021]3-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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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 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 30,109.58 28,582.69
2 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 6,399.34 6,399.34
3 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 4,624.19 4,624.19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93.16 4,093.16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 计 51,226.27 49,699.38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 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1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9,628,374.59 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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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
资额
自筹资金实
际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
基地项目
30,109.58 28,582.69 3,962.84 3,962.84
2 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 6,399.34 6,399.34 0 0
3 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
项目
4,624.19 4,624.19 0 0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93.16 4,093.16 0 0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0 0
合 计 51,226.27 49,699.38 3,962.84 3,962.84

2 、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 币 3,951,886.79 元,公司拟一次性全部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49,768,867.92
3,951,886.79
3,951,886.79

注:本公司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 49,768,867.92 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 税) 33,018,867.92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6,750,000.00 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1]3-38 号),截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39,628,374.59 元,自筹资金 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3,951,886.79 元,共计 43,580,261.38 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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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 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若 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 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9,628,374.59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3,951,886.79 元,共计 43,580,261.38 元。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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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 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9,628,374.59 元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3,951,886.79 元,共计 43,580,261.38 元。

3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秋田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 [2021]3-38 号),认为秋田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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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微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次置换议案己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综上,保荐机构同意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决议;

2、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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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1.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秋田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3-38 号)。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03 月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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