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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V-Displa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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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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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田微”、“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 (证监会公告〔 2020 〕 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 2020 〕 48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8 〕 279 号)(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 2020 〕 121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
2.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的重点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 ( 1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 2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国信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 37.18 元 / 股。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 T 日, 申购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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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 13:00-15:00 。
(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 4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1 年 1 月 20 日( T+2 日)公 告的《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 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 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 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 月 20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 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及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 息披露。
(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 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 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3.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1 年 1 月 15 日( 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 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 慎参与本次发行。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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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1年1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52.18倍。本次发行价格37.18元/股对应的发行 人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 后市盈率为39.98倍,不超过2021年1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 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
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2,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9,699.38万元。若本次发 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37.18元/股、发行股份数量2,000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 金总额为74,36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4,976.89万元(不含税)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9,383.11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 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 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 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号文予以注册。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 进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秋田微”,网上申 购代码为“30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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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6,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 发行人总股本为8,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 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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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的发行价格为37.1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5.7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9.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4.3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 2021 年 1 月 1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52.18 倍。
-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74,360 万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 69,383.11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T-2 日)在《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查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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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 1 月 18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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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1 年 1 月 18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 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1 年 1 月 14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 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 板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 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 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同时不得超 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T-2 日前 20 个 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 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 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 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投资者 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1 年 1 月 18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2021 年 1 月 20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 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的 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 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 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 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 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 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 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 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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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 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 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 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6)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1 年 1 月 20 日(T+2 日)公 告的《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 月 20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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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 2021 年 1 月 14 日(T-2 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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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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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秋田微 | 指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按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2,000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之行为 |
| 投资者 | 2021年1月18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 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1月14日 (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 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其中,自然人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 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 T日 |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21年1月18 日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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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价格为37.1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5.7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9.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4.3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 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 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2021 年 1 月 1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52.18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 证券简称 | 2021年1月13日前 20个交易日均价 (含当日)(元/股) |
2019年 扣非前EPS (元/股) |
2019年 扣非后EPS (元/股) |
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扣非前 (倍) |
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扣非后 (倍) |
|---|---|---|---|---|---|
| 经纬辉开 | 10.66 | 0.2959 | 0.2763 | 36.03 | 38.58 |
| 超声电子 | 11.41 | 0.5645 | 0.5096 | 20.21 | 22.39 |
| 合力泰 | 3.98 | 0.3464 | 0.2186 | 11.49 | 18.21 |
| 亚世光电 | 16.85 | 0.4943 | 0.4404 | 34.09 | 38.26 |
| 算术平均市盈率 | 25.46 | 29.36 |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1年1月13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19年扣非前/后EPS=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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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价格 37.18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19 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 盈率为 39.98 倍,不超过 2021 年 1 月 1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 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 2019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 盈率的 1.36 倍(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 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 、 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公司主要从事液晶显示及触控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 括单色液晶显示器、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及电容式触摸屏等。 公司产品应用于工业控制及自动化、物联网与智慧生活、医疗健康、汽车电子等 领域。
公司长期专注于为细分领域的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液晶显示及触控产品。通过 大量的定制化研发设计实践,积累了高性能 PMVA-LCD、快速响应液晶光阀、 特殊光学特性触控显示模组、高可靠性芯片 COG 邦定等诸多核心技术,并将上 述技术应用于特定细分行业的产品,充分实现产品的显示和触控功能需求。
公司与海兴电力、慧为智能、德赛西威、欧姆龙、惠普、西门子、GE、比 亚迪、施耐德等国内外知名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利用知 名客户在细分行业内的强大影响力进行产品推广,获得新的业务机会。公司所掌 握的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2019 年度,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产品毛利率、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及研发费 用占比的情况如下:
| 占比的情况如下: | |||
|---|---|---|---|
| 公司名称 | 毛利率 |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 | 研发费用占比 |
| 经纬辉开 | 19.85% | 30.63% | 3.41% |
| 超声电子 | 19.74% | 50.15% | 4.42% |
| 合力泰 | 27.87% | 48.50% | 3.62% |
| 亚世光电 | 15.97% | 58.85% | 3.71% |
| 秋田微 | 27.30% | 26.85% | 4.83% |
-
注:1、可比公司的数据来源为可比公司2019年年报;
-
2、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为前五大客户收入之和占总收入的比重;
-
3、研发费用占比为研发费用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
公司 2019 年度的产品毛利率为 27.3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亚世光电接近, 高于经纬辉开、超声电子和合力泰,原因在于公司产品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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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产品研发、生产、管理、销售等成本相对较高,公司一般要求较高的毛利率, 因此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较强。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单色液晶显示器、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彩色液晶显示模 组及电容式触摸屏等,应用于工业控制及自动化、物联网与智慧生活、医疗健康、 汽车电子等领域,2019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为 26.85%,低于可比公司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原因在于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产品类型和应用领域不同,定 制化程度更高,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可比 公司 |
主营业务 | 与公司相似的主要 产品 |
与公司相似产品 的应用领域 |
|---|---|---|---|---|
| 1 | 经纬 辉开 |
以“双主业”运营(电力+电子信息), 主要包括液晶显示器件及触控模组 等、电磁线、电抗器等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液晶 显示屏、液晶显示模组、电容式触 摸屏、触控显示模组、保护屏、盖 板玻璃、换位铝导线、换位铜导线、 铜组合线、漆包线、薄膜绕包线、 干式空心电抗器、并联电抗器、串 联电抗器、滤波电抗器等。 |
液晶显示屏、液晶 显示模组、电容式 触摸屏、触控显示 模组等 |
车载、工控、医疗、 智能家电、智慧交 通、消费电子等 |
| 2 | 超声 电子 |
主要从事印制线路板、液晶显示器 及触摸屏、超薄及特种覆铜板、超 声电子仪器的研制、生产和销售。 |
液晶显示器及触摸 屏 |
智能手机、车载显 示、智能家居、平 板电脑、工业控 制、消费类电子产 品等 |
| 3 | 合力 泰 |
主要从事全面屏模组、触摸屏模组、 液晶显示模组、电子纸模组、摄像 头模组、指纹识别模组、无线充电 模组核心零部件、与5G 配套的吸 波材料、高频材料及配套的柔性线 路板、盖板玻璃、背光等产品的研 发、生产与销售。 |
触摸屏模组、液晶 显示模组 |
通讯设备、消费电 子、家用电器、办 公设备、数码产 品、汽车电子、财 务金融、工业控 制、医疗器械、智 能穿戴、智能零售 等 |
| 4 | 亚世 光电 |
主营业务为定制化液晶显示器件的 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 品为液晶显示模组及显示屏。 |
液晶显示模组及显 示屏 |
工控仪器仪表、通 讯终端、办公室自 动化、医疗器械、 家用电器、汽车显 示、金融器具、安 防等 |
| 5 | 秋田 微 |
主要从事液晶显示及触控产品的研 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 |
- | 工业控制及自动 化、物联网与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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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单色液晶显示器、单色液晶显 示模组、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及电容 式触摸屏等。 |
生活、医疗健康、 汽车电子等 |
|||
|---|---|---|---|---|
公司 2019 年度研发费用占比为 4.83%,高于可比公司,公司一直重视对产 品和技术的研发投入,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 有设计研发人员 168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7.88%,其中多人在触控显示领域拥有 多年技术研发经验。公司研发技术团队研发成果显著,截至目前共获得 79 项授 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 72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研发投入的 较大投入确保了公司的产品研发和技术优势,增强了公司的竞争优势。
综上,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强,专注于工业控制及自动化、物 联网与智慧生活、医疗健康、汽车电子等领域,具有定制化程度高、客户较为分 散的特点,持续较大的研发投入使得公司具备较强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公司在同 行业上市公司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 2,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 股转让,发行后流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00%。
网上发行股票数量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37.18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 37.18 元/股、发行新股 2,000 万股计算的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74,3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4,976.89 万元(不含税)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69,383.11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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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2日 2021年1月14日 (周四)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提示公告》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
| T-1日 2021年1月15日 (周五)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 T日 2021年1月18日 (周一) |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
| T+1日 2021年1月19日 (周二) |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
| T+2日 2021年1月20日 (周三) |
刊登《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日(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
| T+3日 2021年1月21日 (周四)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 额 |
| T+4日 2021年1月22日 (周五) |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 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七)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8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7.18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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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秋田微”,申购代码为“300939”。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1 年 1 月 18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 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1 年 1 月 14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 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 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 年 1 月 18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将 2,000 万股“秋田微”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 “卖方”。
(六)申购规则
-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 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 过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 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1 年 1 月 14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 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1 年 1 月 18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 年 1 月 20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 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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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 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 处理。
- 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 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 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 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 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 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 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 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 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 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 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 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1 年 1 月 14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 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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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1 年 1 月 18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 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 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由按照每 500 股确定为
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申报 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 申购配号确认
2021 年 1 月 18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 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 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 年 1 月 19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T+1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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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 年 1 月 19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 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上披露《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公布中签结果。
4. 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1 月 20 日(T+2 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 月 20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负责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 30%。
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 情况请见 2021 年 1 月 22 日(T+4 日)公告的《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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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十二)中止发行
- 中止发行的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 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 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深 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业务流程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缴付 资金加算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 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 发行。
2. 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1 年 1 月 21 日(T+3 日)16:00 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 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十三)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 年 1 月 22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 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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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 39 号 法定代表人: 黄志毅 联系电话: 0755-86106838 联系人: 王亚彬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电话: 0755-22940052、22940062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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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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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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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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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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