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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V-Displa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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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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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019年4月3日,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 次董事会为临时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19年3月 29日以专人送达和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全体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志毅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讨论, 通过如下决 议:

(一)通过《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讲一步推讲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 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总数量不超过 2,000 万股, 占发行 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具体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 行数量为准。

$31$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发行方式及定价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 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 或按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6、发行与上市时间

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之日起 12 个月 内自主选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点: 公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同意后, 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上市时间。

7、承销方式及发行费用承扣

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句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承销费、审 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 承担。

8、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

自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 效。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 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二)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事宜。

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通过《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及其可行性的议案》,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 拟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项目建设期
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 30,109.58 28,582.69 3.5 年
$\overline{2}$ 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 6,399.34 6,399.34 2.5年
3 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 4,624.19 4,624.19 $1.5$ 年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93.16 4,093.16 $1.0$ 年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 计 51,226.27 49,699.38

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 需求, 公司发将根据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 使用,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 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 他资金(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

表决结果: 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四)通过《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完成前滚存利润由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根据其 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五)通过《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 等相关要求, 公司拟制定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内容将在《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并 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生效。

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六)通过《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 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的相关要求, 公司拟 制定《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相关内容将在《深圳秋田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披露,并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七)通过《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相关防范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后的募集资金到位当年, 公司预计即期同报将会被 摊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 的要求, 公司拟通过加快本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加强客户合作和业务拓展,加强成本 费用控制及管理层考核,完善现金分红政策等方面全面提升公司 核心竞争力, 降低摊薄影响, 填补回报。

表决结果: 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八)通过《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相关 承诺并制定约束措施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 为本次发行上市, 公司编制了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拟就下述事项作出公开 承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的信息披露、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施,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要求公司作出的其他承诺。

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九)通过《关于同意对外报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2018年度 IPO 申报审计报告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需要, 公司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聘请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年度至 2018年度 的财务讲行审计并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 其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 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十) 通过《关于同意对外报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需要,公司聘 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依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 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对公司 2018 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讲行评价和认定, 并出具了相应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十一)通过《关于同意对外报出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 差异的鉴证报告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需要, 公司聘

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16年度至 2018 年度的财务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 差异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十二)通过《关于确认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确认公司 2016-2018 年度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充分的必要性且遵循 了平等、白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遵循市场规律, 交易价格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相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 的、合理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联董事黄志毅、陈嵘、王亚彬、王铁华、钱可元回避表 决)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 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 50%, 董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 因此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关于制定<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 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起草了《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并拟将 其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之一上报中国证监会审 核。《公司章程(草案)》将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生。

表决结果: 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十四)通过《关于制定<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拟定了《深圳秋 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 将自 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生效。

表决结果: 同意票6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十五) 通过《关于制定<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为了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予以规范, 公 司董事会拟定了《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市后适用), 将自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十六) 通过《关于制定<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讲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 公司董事会拟定

了《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市后适 用), 将自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十七) 通过《关于制定<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将自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十八) 通过《关于制定<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 票制度>(上市后适用)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深圳秋田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上市后话用), 将自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并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十九) 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定于 2019年4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期半天。审议的议题包括:

1、《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2、《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4、《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6、《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7、《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相关防范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 函并制定约束措施的议案》:

9、《关于同意对外报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2018年度 IPO 申报审计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同意对外报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同意对外报出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 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关

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3、《关于制定〈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的议案》;

14、《关于制定〈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5、《关于制定〈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 度>(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 d
    好由 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教 十次会议决议的签署成 $9,0000$

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毅 黄 志

PF 嵘

冯 强

燕 海 邹

钱 元 可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020年6月16日,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5日 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因中国证监会发布创业板改革并 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的发布要求, 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文件, 具体文件及相关授 权需要董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董事长召开 临时董事会会议, 无法满足提前五天通知。特此说明。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黄志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经全体董事讨论,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订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同意对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讨的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方案相关的议案讲行如下修订:

1、修订《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以下 简称"《发行议案》")如下:

(1)《发行议案》第三项现修订为:

"三、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总数量不超过 2.000 万股 (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占发行 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具体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数量为准。"

(2)《发行议案》第八项现修订为:

"八、发行与上市时间: 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 同意注册文件之日起 12 个月内自主选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 点: 公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 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上市时间。"

(3)《发行议案》其他内容不作修订, 仍以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内容为准。

2、修订《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以下简称"《募投议 案》")如下:

(1)《募投议案》第一项现修订为: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项目建设期
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 30,109.58 28,582.69 $3.5$ 年
2 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 6,399.34 6,399.34 $2.5$ 年
3 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 4,624.19 4,624.19 $1.5$ 年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93.16 4,093.16 $1.0 \tcon$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51,226.27
49,699.38
ı
-----------------------------

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 资金需求, 公司将根据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 的具体使用, 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 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讲行管理和使用。若本次发行及上市募 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 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募投议案》其他内容不作修订,仍以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内容为准。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议案不 作修订。

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通过《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增 加资金收益, 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 用白有闲置流动资金讲行现金管理, 相关事项如下:

(1) 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不包含 已收回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0%, 且在同一时期内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2) 现金管理的资金仅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结构性存款、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低 风险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及相关资管产品等;

(3)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4)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 监督。

表决结果: 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的签署页)

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黄 志 毅

诗 Dţ 陈 嵘

Ly

ξ

F

邹 海 燕

钱 元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