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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OTO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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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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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1 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沈永健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9号)核准,于2017 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928,56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60.13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00万元, 扣除发行人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70.00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人民币13,590.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2017年1月25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第4817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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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千百辉分别设立 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并与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统一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监管专户销户的议案》,本 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517 4810 801)的全部剩 余募集资金约 9.29 万元(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划转至深圳市千百辉照明 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172 9910 303),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已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为:7559 0517 4810 801),该账户注销后,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的三方监管协议方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 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支付现金对价 7,500.00
2 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90.13
3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770.00
合计 14,360.13

根据前述报告书关于募集资金用途规定,已完成支付现金对价7,500.0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6,090.13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千百辉进行增资,用于上述千百辉募投 项目的项目建设;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中介机构已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00.00万元,剩余570.00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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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董事会同意,公司置换先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 他发行费用570万元,千百辉置换通过自筹资金自行支付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费用1,781,623.44 元。

截至目前,千百辉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2,222.15万元(含千百辉自行支付投 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319.68万元(含利息收入)。

序号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1支付现金对价7,500.007500.002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90.132222.15 序号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1支付现金对价7,500.007500.002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90.132222.15 序号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1支付现金对价7,500.007500.002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90.132222.15 序号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1支付现金对价7,500.007500.002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90.132222.15
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90.13 2222.15
3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770.00 770.00
合计 14,360.13 10,492.15

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结 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建设规划,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更加符合公司利 益和需求,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公司拟根据“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做出调 整,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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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截至2020年10月1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详情请见2020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千百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截 至2021年10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情请见2021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基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后续按计 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全资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约174万元。

公司承诺本次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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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 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相关意见

1、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 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 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本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通过对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进行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奥拓电子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明确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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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将持续关注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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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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