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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OTO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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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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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1 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或“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惠州奥拓”或“子公司”)增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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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 13,951.32 7,000.00
2 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7,037.05 4,000.00
3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5,690.82 409.68
4 补充营运资金 8,600.00 8,600.00
合计 35,279.18 20,009.68

三、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 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 拓”)。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分别拟以募集资金4,000.00万元、 7,000.00万元向惠州奥拓、南京奥拓增资。奥拓电子本次对上述子公司增资不增 加其注册资本,增资额全部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并由奥拓电子独享。公 司仍持有惠州奥拓、南京奥拓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增资主体1

公司名称: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大亚湾西区永达路7号

法定代表人:黄斌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LED光电产品、电子大屏幕显示屏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照明工程设计及安装;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节能技术的开发、咨询、上门 维护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电子设备租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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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奥拓电子持有100%的股权

截止2020年9月30日,惠州奥拓资产总额为29,715.15 万元,负债总额 14,097.94万元,净资产15,617.22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1,807.46万元, 净利润572.12万元。(上述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增资主体2

公司名称: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锦路26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超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30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光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系统集 成、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子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奥拓电子持有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9月30日,南京奥拓资产总额为36,679.59万元, 负债总额18,754.11 万元,净资产17,065.68 万元,2020 年1-9月营业收入 20,711.94万元,净利润1,342.28万元。(上述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奥拓、南京奥拓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 项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 的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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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 目”“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惠州奥拓、南京奥 拓,公司分别拟以募集资金4,000.00万元、7,000.00万元向惠州奥拓、南京奥拓 增资,向惠州奥拓、南京奥拓注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惠州奥拓、南京奥拓增资用 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 目顺利实施。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奥拓电子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惠州奥拓、南京奥拓增资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信证券对奥拓电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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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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