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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OTO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Aug 1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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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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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1-01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 于LED照明应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53号)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 2,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0元。本次发行 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424,841.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9,575,158.46 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 263,939,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45,636,158.46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6月8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 验字[2011]01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增资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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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超募资金2,118.36万元对子公司深圳市奥 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光电”)增资,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
(一)增资情况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118.36万元对奥拓光电进行增资,其中1,400.00万元 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奥拓光电的注册资本将达到2,000.00 万元,深圳市奥拓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软件”)不参加此次增资。 奥拓光电本次增资前后股权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前 | 增资前 | 增资额 | 增资额 | 增资后 | 增资后 | 增资后 |
|---|---|---|---|---|---|---|---|---|
| 出资额 | 股权比例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资本公积 | 出资额 | 股权比例 | 注册资本 | |
| 奥拓电子 | 300 | 50% | 600 | 1,400 | 718.36 | 1,700 | 85% | 2,000 |
| 奥拓软件 | 300 | 50% | 0 | 0 | 300 | 15% | ||
| 合 计 | 600 | 100% | 600 | 2,118.36 | 2,000 | 100% | 2,000 |
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奥拓光电50%的股权,奥拓软件持有奥拓光电50%的股
权,因奥拓软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质上控制奥拓光电100%的股权。
- (二)增资对象
公司名称: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第三工业区13栋3楼
注册资本:600万元
实收资本:600万元
股权结构:奥拓电子和奥拓软件各持有5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吴涵渠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LED显示屏的研发、生产 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 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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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的目的是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奥拓光电从2010年5月开始,以自 有资金从事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在产品、工艺和市场营销方 面形成了一定的积累。该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公司照明产品形成规模优势,扩 大市场占有份额,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和业务结构,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 公司的长远发展。本项目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具体措施,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 的巩固、延伸和丰富。
三、拟新建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LED照明应用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公司在LED显示系统领域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基础与实力,为配合公司整体发 展战略,公司将进入LED照明领域。公司目前已经研发试产LED室内商业照明产品, 随着国内外LED照明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需扩大现有的LED 照明产品生产规模 及研发能力,确保公司抓住市场的发展机遇。
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2,118.36万元用于扩大LED室内商业照明产品,本项目 达产后,预计年收入达10,000.00万元。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规划投资2,118.36万元,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其中建设投资726.36 万元,流动资金800万元。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在达产后年平均销售收入10,000.00万元;年平均净利润1,560.93万 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38.89%,项目投资净现值(所得税前)5,053.15 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5.31年;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32.59%, 项目投资净现值(所得税后)3,927.16万元,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5.82年; 达产后毛利率34.04%,达产后的净利率15.61%。
(五)项目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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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生产项目建设期为1年,达产期为3年,三年的达产率分别30%、60%和100%。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 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118.36 万元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 增资,并以其作为主体实施“LED 照明应用项目”,该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 相关,项目建成后将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实现公司产品结构创新。超募资金的使 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LED 照明 应用项目,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LED 照明应用项目。
六、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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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 能力,符合公司发展和股东的利益。因此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必要的、合规的, 同意该议案的实施。
七、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奥拓电子本次将超募资金2,118.36万元对子公司奥拓光电增资用于LED照明 应用项目,该项目已经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实施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的专项意 见》。
(五)《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ED照明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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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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