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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OTO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Oct 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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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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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6-08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19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有关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的议案》
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之目的,根据相关规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交易 标的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2014年度、2015 年度及2016年1-3月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
[2016]48170026号《审计报告》。同时,公司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资产和业务架 构编制了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该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及附注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相应出具了瑞华阅 字[2016]48170001号《审阅报告》。上述《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7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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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规定,公司本次交易引用的最近一期财务资 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截至2016年10月31日,上述审计报告和审 阅报告超过有效期。
为推动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公司将补充披露最近一期的相关财务资料,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千百辉2014年度、2015 年度及2016年1-6月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
[2016]48170034号《审计报告》。同时,公司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资产和业务架 构编制了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该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及附注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相应出具了瑞华阅 字[2016]48170003号《审阅报告》。
以上更新财务数据后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于2016年10月20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根据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 授权,因此,无需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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