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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OTO 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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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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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 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17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三)2017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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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2017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

(六)2017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7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做到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 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2017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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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符合规范,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 害股东的权益,也没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已得到有效执行,能够 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认真做好了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监事会认为: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 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制度执行良 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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